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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小微企业的附加税是什么时候开始减半的?

2022-04-02 15:0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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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15:05

同学你好 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减征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为避免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类型发生变化时享受减征优惠的具体时间产生理解歧义,根据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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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6989 追问 2022-04-02 15:09

现在是一般纳税人是小微企业的附加税也是减半征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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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4-02 15:16

是的 是从四月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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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减征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为避免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类型发生变化时享受减征优惠的具体时间产生理解歧义,根据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2-04-02
同学你好 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减征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为避免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类型发生变化时享受减征优惠的具体时间产生理解歧义,根据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2-04-08
同学你好 财税〔2019〕13号文件规定,减征政策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04-18
这个政策是一月份开始的。
2022-04-19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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