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是合同金额对应的收入的一定比例确认费用哦,无具体金额的,就等实际发生时再按比例确认费用

按照财税[2009]29号文规定,其他企业应该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这里的合法经营资质是要求 有什么资质,公司有营业执照,个人是正常的行为人不行吗,还是要有其他的什么资质=
在企业所得税中的其他扣除项目,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极其雇员、代理人及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5%计算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请问括号里是什么意思?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合同确认收入是指协议合同吗还是销售业绩),针对无具体服务费总额的呢?怎么理解。
甲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售价和提供的劳务收入均不包含增值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20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6日,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商品售价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2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前,该批商品已计提了2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2)18日,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资金一笔,将购买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出售。售价28万元,当月收到原材料款项。(3)19日,与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实际成本90万元。销售协议约定,售价120万元,相关增值税税额15.6万元,丙公司预付60%的货款(按含增值税价格计算),其余款项于2020年12月31日丙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时结算。(4)28日,与戊公司签订为期3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0万元。至12月31日,已经预收合同款50万元,实际发生劳务成本30万元(假定均为提供劳务人员薪酬),估计为完成该合同还将发生劳务成本
甲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售价和提供的劳务收入均不包含增值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20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6日,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商品售价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2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前,该批商品已计提了2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2)18日,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资金一笔,将购买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出售。售价28万元,当月收到原材料款项。(3)19日,与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实际成本90万元。销售协议约定,售价120万元,相关增值税税额15.6万元,丙公司预付60%的货款(按含增值税价格计算),其余款项于2020年12月31日丙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时结算。(4)28日,与戊公司签订为期3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0万元。至12月31日,已经预收合同款50万元,实际发生劳务成本30万元(假定均为提供劳务人员薪酬),估计为完成该合同还将发生劳务成本
请问老师,2018年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要在什么时间交足?
老师,银行账号(公司银行账号不多)在财务软件(金蝶精斗云有必要设置辅助核算吗?银行账号设置辅助核算的优缺点是什么呢?
无偿提供租赁服务,进项要转出么,为什么
老师你好,我接手了一家代账公司的账,他直接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现金,看不懂,后面也没有附件
老师好,公司服务员月工资12000,一个月休息4天,上班到3月19日被开除。这个月的工资怎么算?
朴老师,购买的装产品的桶算产品成本吗?购买该桶和入库库存商品是该怎么做账?
老师,请问现在注销收费多少?大约
生产企业,客户到厂里自提货,采购发票在报关单之后才开的,报关单上填写的是人民币金额,首单退税,建议申请退吗?要是第一单没有通过,是不是后面的就都通不过?如果不退,对应的进项税,是不是要做进项转出?
老师您好,请教个问题,一般纳税人最后留抵的税额,在未交增值税的借方还是在进项税额的借方都可以啊
老师好,同一法人章用于多个公司 有没有问题 预留银行印鉴 会知道吗
比如合同内容是按销售成交额的2%结算代理服务,那么本年累计发生了(销售额5000万)产生100万服务费,是不是我们就只能税前扣除100万*5%呢
您好!是您这么理解的
感觉这样的话,我们给了100万出去,才能税前扣除5万,是不是错了,也太少了吧,不应该是5000*5%吗?
您好!这就是税法的规定,就像招待费也是有限额标准的一样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在2009年08月31日解答中提到:“按照财税〔2009〕29号文件规定: 1.合同或协议中并无收入约定的,应按合同或协议实际执行中实现的收入确定佣金扣除限额; (这里的“实际执行中实现的收入”我可不可以直接理解成就是本年实际完成的销售收入额5000万呢。)
您好!是的,是收入的5%,刚没看清,以为收入是100万
好的好的
嗯嗯,是收入的5%,有问题再沟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