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一般是合同金额对应的收入的一定比例确认费用哦,无具体金额的,就等实际发生时再按比例确认费用

按照财税[2009]29号文规定,其他企业应该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这里的合法经营资质是要求 有什么资质,公司有营业执照,个人是正常的行为人不行吗,还是要有其他的什么资质=
在企业所得税中的其他扣除项目,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极其雇员、代理人及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5%计算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请问括号里是什么意思?
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合同确认收入是指协议合同吗还是销售业绩),针对无具体服务费总额的呢?怎么理解。
甲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售价和提供的劳务收入均不包含增值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20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6日,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商品售价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2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前,该批商品已计提了2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2)18日,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资金一笔,将购买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出售。售价28万元,当月收到原材料款项。(3)19日,与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实际成本90万元。销售协议约定,售价120万元,相关增值税税额15.6万元,丙公司预付60%的货款(按含增值税价格计算),其余款项于2020年12月31日丙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时结算。(4)28日,与戊公司签订为期3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0万元。至12月31日,已经预收合同款50万元,实际发生劳务成本30万元(假定均为提供劳务人员薪酬),估计为完成该合同还将发生劳务成本
甲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商品售价和提供的劳务收入均不包含增值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其成本在确认收入时逐笔结转。2020年12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6日,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A商品一批,商品售价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39万元,该批商品的成本为120万元。商品已发出,款项已收到并存入银行,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前,该批商品已计提了20万元的存货跌价准备。(2)18日,因资金周转困难,急需资金一笔,将购买成本为30万元的原材料出售。售价28万元,当月收到原材料款项。(3)19日,与丙公司签订销售合同,采用预收款方式向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实际成本90万元。销售协议约定,售价120万元,相关增值税税额15.6万元,丙公司预付60%的货款(按含增值税价格计算),其余款项于2020年12月31日丙公司收到货物并验收合格时结算。(4)28日,与戊公司签订为期3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70万元。至12月31日,已经预收合同款50万元,实际发生劳务成本30万元(假定均为提供劳务人员薪酬),估计为完成该合同还将发生劳务成本
我公司做渣土运输的,是一般纳税人,有私人的车子挂靠到到我公司。我给工地开10万运费,工地给我公司补0.09增值税,我公司需要给他们私人结算运费,我应该收他们几个点的费用。
老师,企业所得税年报,营业外收入需要调增50.24元,这里属于小微企业,我没有选填写A101010\\101020\\103000,这些表,我要怎么去调
零报税,是每月报一次吗?
老师 就是新建的厂房 老板想看投进去多少钱 我看哪些科目啊
老师,返聘退休人员应该签什么合同?在申报时又该如何申报?
公司以前给员工居住或者办公的租住的单子,后因办公地点取消,所以提前退租,导致没有到期就停止租房了,然后当时这个押金也没有给退,有个几万块钱,像这种情况,如何处理?租住的是个人的房子,没有发票, 现在的押金。无法收回,然后让办公室的人员写一个情况说明,附在凭证后面能税前扣除吗?
找会计工作需要必须有中级职称吗
老师,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是个啥?怎么又出来了一个这个科目?以前没见过?
如果账上的汽车固定资产残值还有1万多开给个人了,然后个人自己去二手车市场过户,二车市场开支的发票,如果金额高于1万多,这个是不是有税务预警
公司出售固定资产,汽车开给个人的,个人自己去过户了,然后二手车市场开了个那个发票嘛,但是那个发票没有给公司留存,这个是不是需要问对方要过来?
比如合同内容是按销售成交额的2%结算代理服务,那么本年累计发生了(销售额5000万)产生100万服务费,是不是我们就只能税前扣除100万*5%呢
您好!是您这么理解的
感觉这样的话,我们给了100万出去,才能税前扣除5万,是不是错了,也太少了吧,不应该是5000*5%吗?
您好!这就是税法的规定,就像招待费也是有限额标准的一样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在2009年08月31日解答中提到:“按照财税〔2009〕29号文件规定: 1.合同或协议中并无收入约定的,应按合同或协议实际执行中实现的收入确定佣金扣除限额; (这里的“实际执行中实现的收入”我可不可以直接理解成就是本年实际完成的销售收入额5000万呢。)
您好!是的,是收入的5%,刚没看清,以为收入是100万
好的好的
嗯嗯,是收入的5%,有问题再沟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