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第三章 继续教育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九条 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符合本办法规定扣除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本人扣除。 第十条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第四章 大病医疗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第十三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第五章 住房贷款利息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五条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备查。 第六章 住房租金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纳税人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受理其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第十九条 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 第二十条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第七章 赡养老人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老师,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是多少?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扣除率和工资一样有不同的等级和速算扣除数吗?
老师,个人所得税费专项附加扣除的额度分别是多少呢
老师,请问2021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专项附加扣除,妈妈是1961.05.16出生日期,可以享受几个月的专项附加扣除
老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每项享受扣除的金额是多少呢?
请问老师申报个税,专项扣除里的子女教育:3岁以下孩子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是吗?可以享受扣除的费用是多少?
老师您好,请问现在是征期,报四月个税,是填写四月计提的工资,还是填四月发三月的工资呢?
您好老师 房贷 夫妻双方的名字 房证也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那么个税专项扣除 写谁的呢?夫妻双方都做吗?还是只做一方的
老师,这种是叫多分录吗,是死记硬背的还是推导的分录呢?
老师其他单位帮我虚报了个税导致我汇算产生了税款 该怎么办
老板做个税汇算清缴时需要补税5000多,老板说走公司的账报销,这个可以操作吗?
老师,员工的工资在A公司发放,社保在B公司购买 这个怎么做账啊? A公司是B公司的客户(两家公司是同一个老板)
您好老师,个税专项扣除,离婚了 再婚后,后爹可以享受这个孩子的教育的专项扣除吗?
@董老师,老师员工工资是3000的基本工资加200的全勤,4月实际出勤22天,公休4天,用公式计算就是3000➗26✖️222538.5,但是倒推算一下好像对不上这个3000的基本工资了,就是她4月没有上满的后8天工资是3000➗26✖️8等于923.07,然后把22天和8天的工资加起来就是2538.5➕923.073461.6了(这里应该要等于3000)才对,是吧老师,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哈哈,需要老师指点一下下
老师,我们是3月份刚成立的公司,我4月份只有一个员工,申报医社保的时候工资按照3000申报的,5月份申报医社保时工资调整为1500,那我现在5月份申报4月份所属期的工会经费和个税的时候,这两个税种我要按3000的收入去申报,还是1500
@董老师,老师员工工资是3000的基本工资加200的全勤,4月实际出勤22天,公休4天,用公式计算就是3000➗26✖️222538.5,但是倒推算一下好像对不上这个3000的基本工资了,就是她4月没有上满的后8天工资是3000➗26✖️8等于923.07,然后把22天和8天的工资加起来就是2538.5➕923.073461.6了(这里应该要等于3000)才对,是吧老师,我也不知道咋回事,哈哈,需要老师指点一下下
老师,不是新出了一个,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扣除标准是多少呢?老师,不是新出了一个,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这个扣除标准是多少呢?
你好,一个月抵扣1000的。
也是跟子女教育一样,由一方扣100%或者双方50%吗?
是 国发〔2022〕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2-3-19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保障措施和其他事项,参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