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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实际为了 原材料 好管理,采用双经销模式。即 1.委托方采购原材料 再 出售给加工方-平价转让 没有Mark up,2.加工方将原材料加工成成品之后,再卖回给委托方)整个业务的2个环节 都正常开票、交税,但是 2个环节只产生加工费的支付 并不占用 加工方的资金。 现在想问,这种操作模式是否OK?税务上是否有风险?需要怎么操作才能规避税务风险?

2022-04-16 11:27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4-17 06:43

你好!因为你是按销售处理的,第一步价格不公允(平进平出)存在一定的查账风险,看你们当地税务局是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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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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