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8月5日 借:原材料 , 贷:应付账款-暂估 9月10日 借:应付账款-暂估 , 贷:原材料 借:原材料(包括运杂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2019年9月有关材料材料采购业务如下:(1)5日,购进甲材料一批,价款6000元和增值税税额960元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2)7日,向长江公司购进乙材料一批,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8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500元,款已付,材料未到。(3)9日,上列材料到达,已如数验收入库。(4)10日,按合同规定向上海钢厂预付10000元购钢材。(5)16日,向余进煤矿购入原煤20吨已验收入库,结算凭证未到。(6)20日,余进煤矿的结算凭证到达。承付3978元。其中价款为3200元,增值税税额384元,对方代垫运杂费394元。(7)23日,上海钢厂发来A钢材15吨,价款为21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57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730元,款项共计25090元,钢材已验收入库。(8)24日,补付上海钢厂材料款15090元。检(9)25日,采购丙材料一批,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00元,当即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23200元,承兑期一个月),料未到。
2019年9月有关材料材料采购业务如下:(1)5日,购进甲材料一批,价款6000元和增值税税额960元已付,材料已验收入库。(2)7日,向长江公司购进乙材料一批,价款为3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48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500元,款已付,材料未到。(3)9日,上列材料到达,已如数验收入库。(4)10日,按合同规定向上海钢厂预付10000元购钢材。(5)16日,向余进煤矿购入原煤20吨已验收入库,结算凭证未到。(6)20日,余进煤矿的结算凭证到达。承付3978元。其中价款为3200元,增值税税额384元,对方代垫运杂费394元。(7)23日,上海钢厂发来A钢材15吨,价款为21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57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730元,款项共计25090元,钢材已验收入库。(8)24日,补付上海钢厂材料款15090元。检(9)25日,采购丙材料一批,价款为2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00元,当即签发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值23200元,承兑期一个月),料未到。分路数字都写出来。
好运公司8月5日从外地购进钢材8吨,材料已运达企业并验收入库,但至8月末仍未收到结算账单。月末,好运公司根据材料入库单所列数量8吨,按照合同价格每吨1400元入账。9月10日,好运公司收到上述材料的结算凭证,发票上所列价款为11000元(不考虑税费),对方代垫运杂费3000元。好运公司签发并承兑一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一张,交销货单位。编写会计分录。
5.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向明远市永兴公司购入材料。❶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槽钢20吨、单价3000元、价款60000元、税额7800元;角钢30吨,单价3200元、价款96000元,税额12480元;❷对方代垫运费并转来承运单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8000元,税额720元,运费按照材料的重量采用比例分配法进行分配;材料已收验入库并填制“收料单”;❸价税合计185000元填开期限为6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
2011年5月1日,安安公司从乙公司购入a材料200吨,单价500元,增值税17000元,发票账单已到货款暂欠5月8日材料运达企业验收入库。6月10日,安安公司从丙公司购入b材料500吨,单价40元,增值税3400元。b材料已到达企业并已验收入库,安安公司已开出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面额为23400元。(需要会计分录和计算过程)
总公司调入分公司一个固定资产。分公司该如何做账
公户转账进来备注投资款,没有及时在20 天内进行公示。还算不算投资款呢
收到 项目名称:*研发和技术服务*技术服务费 ,规格型号:综合配电箱开发 的发票,怎么做账务处理呢
老师,个税申报5人,更正申报表后有3人退税,2人补税,退税金额大于补税金额,所以就不用缴纳税款吗?
企业领导关系转到了上级公司但还在这里办公餐费也是这边交那会计分录怎么做还能是管理费用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了吗?
老师,个体户一般纳税人进货毛石,做想时不写数量,就✍库存商品,开发票时开多少立方,开发票时影响吗
发内账的报表给老板,老板都没反馈
老师 请问现在还有小规模3%按1%征税吗 ?
对于新注册公司,程序是怎么样的,先工商注册,让后税务登记是吗,怎么个流程,中间多久进行税务登记呢,
老师麻烦问一下,收到税务大数据预警提醒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无形资产摊销额异常、存在违规加计扣除风险 1..1、需要准备研发费用辅助帐及资料、这个税务网站下载具体明细资料(哪个网站下载)? 1.2、无形资产摊销异常、1.21、外购无形资产、1.2.2、购买比较早2012-2013,中间2了4-5年没有进行无形资产摊销,从2023年开始摊销、这些有部分软件产品、无形资产出资、非专利技术等,税法这一块具体政策及要求、中间有一段时间中断没有摊销后期继续摊销(超过10年了)是否符合要求,如何说明?一般需要提供材料证明这些知识产权用于研发活动? 还有是否涉及工时比例分摊?(工时比例分摊?)、要求提交什么证明材料(除了合同还有什么?必要的)? 谢谢
9月10日借:应付账款-暂估,贷:原材料是什么意思?
你好,把之前暂估入账的分录冲销啊
分录冲销,那难道不是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吗?书上是这么写的……
你好,暂估入库的时候 借:原材料 , 贷:应付账款-暂估 冲销的时候就是相反分录啊 借:应付账款-暂估 , 贷:原材料 你描述的不是冲销了,而是再重复入账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