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付A时 借合同资产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
2020年3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A商品与B商品的单独售价分别为6000元、24000元,合同价款为25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后交付,但只有在两项商品全部交付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50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商品交付时转移给客户,上述价 格均不含增值税,假定不考相关税费。分别做出交付A商品和B商品的业务处理
4)20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10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50000元,合同价款为54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10天之后交付,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合同对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A、B商品的实际成本分别为6000元和30000元。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甲公司在合同签订日交付了A商品,30日交付B商品并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20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10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50000元,合同价款为54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10天之后交付,当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合同对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A、B商品的实际成本分别为6000元和30000元。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甲公司在合同签订日交付了A商品,30日交付B商品并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3.2020年4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000元。合同价款为25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A、B两种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5000元的合同对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A、B商品的实际成本分别为4200元和18000元。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2020年5月1日,甲公司交付B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2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50元。2020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存入银行。
3.2020年4月1日,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种商品,A商品的单独售价为6000元,B商品的单独售价为24000元。合同价款为25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一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A、B两种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5000元的合同对价。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A、B商品的实际成本分别为4200元和18000元。假定A商品和B商品分别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转移给客户。2020年5月1日,甲公司交付B商品,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25000元,增值税税额为3250元。2020年6月1日,甲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存入银行。
小规模纳税人,第一季度专票不含税销售额100000,1%税率,税额1000元。不含税销售额100000,3%税率,税额3000元,这两个发票,哪个享受优惠政策,
这个做账金蝶EAS出现赤字是什么意思
税务局让我自查,他给了我一张表,我是按他这个表交,还是我谁便交易的呢,意思一下呀?
A公司注册资本60W,股东为B公司,已实缴60W,现在B公司退出,换成C公司为股东,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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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问一下,我有个小规模药店去年11月购进了一俩车,我按4年计提折旧,但现在因执业药师短缺决定注销该药店,请问老师账务怎么处理
买卖双方签合同后,预付款保函是银行出具的吗?保函金额是合同金额吗
老师,为为什么接收的捐赠收入是 11.3万不是10万元
拨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给劳务人员的福利费,他们开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可以吗?还是需要重开福利费发票
朴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第四条规定,出口退税企业不需要在次年4月20日之前申报完成退税,是指从2019年的报关单开始,还是2020的报关单开始?
借主营业务成本4200 贷库存商品4200
交付B时 借应收账款28250 贷主营业务收入2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250
交付B时 借应收账款28250 贷合同资产5000 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3250
借主营业务成本18000 贷库存商品18000
借银行存款28250 贷应收账款28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