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在考虑退货当中,今年开具发票的时候确认收入
老师,我们10年前销售的一批货物,当年已开票确认收入,但是后期因质量纠纷,有两台设备一直未发出,还在我公司库房,现对方不要货物了,也不支付货款,因时间太久远了也无法开具红字发票,那么我应该如何做账务处理,如果冲回收入,无法开具红字发票的话,税金部分如何处理
三、资料:某事业单位2018年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上一年度,按合同约定从付款方预收一笔事业活动款项8500款项已存入开户银行。上-年度末,在财子会计中,按合同完成进度应当予以计算确认的该年度实现的事业收入为5500元。该事业单位在上一年度预收相应事业活动款项时,在财务会计中,将收到的款项85000元全额确认为该年度的事业收入,没有确认预收款项,年末也没有按完工进度确认事业收入,导致上一年度多确认车业收入30000元。该事业单位本年度发现以上重要前期差错,予以更正。(2)上一年度因货品质量问题退回-批当年度购入的货品2460元,该批货品在购入时己计入当年库存物品和事业支出,退货款项于今年收到并存入单位零佘额账户。该项资金属于以前年度财政拨软结转资金:要求:根擔以上经济业务,为该事业单位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答:
老师好,我们单位有一批货已经卖出,并开具相应发票确认了收入,但现在因为合同约定的价款是浮动价,现在要调减收入,请问开红字发票的话可以不带数量,只冲金额吗?带数量是属于销售退回情形,与实际情况也并不相符。我们这块业务应该是比照销售折让来处理吧?
(2)销售给乙公司一批硬件金额合计180万元(不含税,增值税率17%),发货单、发票验收报告、销售合同核对以后未发现异常,截至2014年12月31日,已收到货款100万元尚有110.6万元货款尚未收到。2014年度,恒润公司对此项销售业务确认的收入是180万元。注册会计师李芳对此向乙公司进行了发函求证,乙公司回函表示已经退货了。经检查恒润公司于2015年1月15日冲减了当月的销售收入,并冲减了相关的销售成本请问:针对上述审计中发现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销售收入,恒润公司所作出的收入确认的处理是否恰当?请说明理由。
老师,想请问,我们去年有一批货物已经发出,未签订合同,未结款,只有本单位自制的出库单,出库单上有发货数量金额,到现在没有开具发票,对方已收货,但是未索取发票,在考虑退货当中,那这笔销售,应该是在去年确认收入还是今年开具发票的时候确认收入呢
5.某公司2022年计划生产单位售价为15元的A产品,单位变动成本为9元,固定成本为60万元,该公司资金总额为2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负债平均年利率为10%。预计年销售量为20万件。[要求]计算该公司2022年经营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和总杠杆系数。(最后结果保留2位小数)。(10分)
2.某工厂有第一车间和第二车间两个基本生产车间。其中第一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4月份共发生制造费用15000元,甲、乙两产品耗用的生产工时分别为1600小时和1400小时。第二车间只生产丙产品种产品,生产工时2000小时,4月份发生制造费用9800元。(1)按照生产工时比例法分配第一车间制造费用,列出计算过程。(2)编制第一车间、第二车间制造费用分配的会计分录。
1.某工厂该月共投产甲产品100件,乙产品200件,共耗用A种材料3000元0其中,甲产先意会计分录品单件耗用A材料定额为5千克,乙产品单件耗用A材料定额为3千克。(1)按照材料定额消耗量比例法分配计算甲、乙两种产品耗用的材料费用。(2)编制甲、乙产品耗用材料成本的会计分录。
3.费尔公司2022年年末资金来源情况如下:(1)债券400万元,资本成本为6%。(2)优先股200万元,资本成本为15%。(3)普通股50万股,每股面值20元,资本成本20%。公司计划2023年增资400万元,其中:(1)债券200万元,年利率10%;(2)普通股200万元,发行后每股市价为25元,每股股利为3.20元,每年增长6%。手续费忽略不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分别计算增资前后的综合资本成本,并说明财务状况是否有所改善。(最后结果保留2位小数)(10分)
1.某企业发行普通股800万元,发行价为8元/股,筹资费率为6%,第1年预期股利为0.8元/股,以后各年均增长3%;该公司股票的β系数等于1.2,无风险利率为8%,市场上所有股票的平均收益率为12%,风险溢价为4%。[要求】(1)使用一般模型计算普通股的资本成本。(2)使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计算普通股的资本成本。(最后结果保留2位小数)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其存货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上月月末“原材料”帐户怅面余额为28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 怅户的贷方余额为3100元。本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购入原材料10000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原材料价款为5 00000 元,增值税额为85000元;进货运费10000元(按规定可按7%计算作为增值税额,装卸费2700元,保险费1000元, 款项均已通过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实收材料9900公斤,短少100公斤系运输途中合理损耗。单位计划成本为每公斤50元。 (2)该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作为原材料,实际支付的价款为30000元(可按13%计算作为进项税)。上述农产品的计划成本为25000元,农产品已验收入库。 (3)本月领用材料计划成本60万元,其中:生产领用50万元,制造车间领用3万元,管理部门领用2万元,在建工程(厂房) 领用5万元。
在创新生命周期的过渡阶段大多是-|||-无差异的标准化产品
老师公司成立工会工会用上级部门拨付的资金支付工会工程预付款工会的账务处理怎么做
2020年建的账套,固定资产没有录入,想把前边的固定资产和折旧加到账里怎么操作
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成新率用年限法和工作量法,为什么在评估设备时没有分别考虑实体性,功能性和经济性贬值
这样不会有税务方面的风险吗,因为出库单上有明确的价格,而且出库单上的时间为去年
因为对方可能会退货 您出库单做到账上了吗?
我们自己没有做到账上,目前只是把已经发出的商品做发出商品处理,没有挂对方的往来,这样操作正确吗。如果除了出库单,我们也签订了合同呢,签订了合同要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吗
您参照下面看您单位具体适用哪条 一、纳税人发生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应税销售行为,先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情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允许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不征税发票的情形除外) 二、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三、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纳税人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签订了书面合同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六、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七、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特定货物除外),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八、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方式,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特定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九、纳税人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十、纳税人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十一、纳税人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十二、纳税人发生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应税行为,并在其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销售款项的当天。 十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签订了书面合同并确定了付款日期的,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 十四、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签订了书面合同但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十五、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十六、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和不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十七、纳税人销售建筑服务,被工程发包方从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押的质押金、保证金,未开具发票的,以纳税人实际收到质押金、保证金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十八、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十九、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后,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暂不缴纳增值税,待实际收到利息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上述所称金融企业,是指银行(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其他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 二十、银行提供贷款服务按期计收利息(纳税人提供贷款服务,一般按月或按季结息)的,结息日当日计收的全部利息收入,均应计入结息日所属期(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销售额,按照现行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十一、纳税人发生下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一)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二)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三)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四)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十二、纳税人发生以下视同销售的情形,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被代扣税款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