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你说的情况,在第2年,应根据新的原值和新的折旧年限,在剩余额期间计提折旧。去年的当时没有这部分原值,不能上去年负担这部分折旧。
之前入账的固定资产,没累计折旧,本来到现在应该折旧完了,现在补做折旧一次性折旧出去,那么,如果是以前年度的折旧没做怎么做账,能所得税前抵扣吗?如果是今年没有抵扣又如何做账,能所得税前抵扣吗 如果不能所得税前抵扣分别为什么
A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税前会计利润为10000万元。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 2019年1月1日将其某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租,并采用公允价值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该房屋的成本为5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4年,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2029年1月1日账面价值为4000(5000-5000/20*4)万元,转换日公允价值为4000万元。2019年2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请做出2019年年末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前一年暂估入账,并计提了折旧的固定资产,今年总成本有增加,那今年计提的累计折旧就是按总成本/使用总年限来计算吗,那应归属于去年少计提的部分折旧应该怎么处理?能抵减今年的所得税吗?
前一年己经入账,并计提了折旧的房屋,今年总成本有增加,那今年计提的累计折旧就是按总成本/使用总年限来计算吗,那应归属于去年少计提的部分折旧应该怎么处理?能抵减今年的所得税吗?能帮忙给出对应的税务条款吗?
B公司于2017年末购入一台机器设备,成本为21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因该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计税时可采用年数总和法计列折旧,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净残值均与会计相同,假设该公司各会计期间均未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除该项固定资产产生的利润总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外,不存在其他差异。该公司各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根据资料,计算2018年-2023年度递延所得税(期初余额为0)和所得税费用,并做出相关账务处理.
老师,您好,我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做餐饮的,平时都是用第三方平台扫码收款的。大部分是无票收入,小部分是有票收入。现在看回单,发票也不能一一对应上回单了。您看我这样处理是否可以。首先把开出来的发票做如下分录: 借:应收账款-——XXX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票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等到回单统计完以后,把所有的收款和平台扣除的手续费加起来,再减掉所有的开出发票的金额,就算出无票收入和无票收入产生的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账款——XXX 主营业务收入——无票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您看我这样处理,是否可以。管事的说,所有的收款,全是用对公户。
进价1568含13%税,卖价1666不开票。利润是多少?
会计学堂的题难还考场上的题难?(注册会计师)
老师,A将国有资产的80%股权在公共交易平台转让给B,但转让资金是由C垫付,事后B又将股权的70%转让给C(转让资金全程没有经过B公司),这个可以直接由A转给C,只做一次股权转让吗?
老师我去电子税务局里打印发票,发票显示已红冲全额,是不是就是作废了,还有的打印出来是标记红字发票,是不是也不做账
老师资料二为啥不调整应交税费,冲减摊销税法认的事项,不应该调整应交税费?
老师,A将国有资产的80%股权在公共交易平台转让给B,但转让资金是由C垫付,事后B又将股权的70%转让给C(转让资金全程没有经过B公司),这个可以直接由A转给C,只做一次股权转让吗?
B选项怎么理解?为什么财务杠杆越大?权益资本成本也越大?债和股不是此消彼长的么?
老师,新办的一般纳税人如何注册自然人个税扣缴端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客户首付款,先开具不征税发票,预缴3个点增值税,后期收到全款时再开具9税率发票,再缴纳增值税同时抵扣预缴税款对吗
企业所得税规定:改建的固定资产,除法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是这样算折旧的吗?今年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今年的总成本-去年已计提的折旧)/剩余可使用年限?
我这个也不算改建,是自建的房屋,去年完工投入用,但是发票没到齐,今年才到
是这样算折旧的吗?今年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今年的总成本-去年已计提的折旧)/剩余可使用年限? 是这样的。 只要差异不是很大,会计准则都是不要求调往期的。拨未来使用法就可以。
只能是原来成未决算,暂估后价格确定了,又调整了原值。
如果说价格确定了,只是发票没来去年没记进去,那按会计处理规定,做法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