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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练习】2020年老贾取得下列收入:(1)在甲公司任职,全年共取得扣缴“三险一金”后的工资薪金收入180000元,无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项目;(2)9月取得稿酬所得30000元;(3)10月取得利息所得10000元;(4)12月通过人民政府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20000元。请计算老贾选择捐赠支出的扣除顺序是否会对全年应纳税额产生影响。

2022-05-25 11:31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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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5 13:05

你好,应选择在利息所得中扣除 1.综合所得扣除限额=(180000-60000-30000*0.8*0.7)*30%=103200*0.3=30960>20000,可全额扣除,应交个税=(103200-20000)*10%-2520=5800 所以, 利息所得应交个税=10000*20%=2000 合计交税5800+2000=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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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5-25 13:07

利息所得10000限额扣除=10000*30%=3000,应交个税=(10000-3000)*20%=1400 剩下捐赠17000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综合所得应交个税=(103200-17000)*10%-2520=6100,合计交税6100+1400=7500,总得少交税300 所以,应选择先在利息中扣捐赠,然后剩下的在综合所得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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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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