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第一个可以抵扣,第二个需要视同销售 公益性捐赠汇算的捐赠按利润总额的12%,超过的在以后年度三年内抵扣。
问题一:A欠了债务,房子在银行被抵押,能力还款,又逾期。A会找我们公司,我们公司会以400万收购A房子,不是实际收购,在公司名下的那种,先付定金给A,帮A撤掉房子的抵押,陆续会支付满400万给A,(400万大多数情况公司会找资方出款,等第三方买家回款了,支付资方本金利息,资方转个利息钱)撤掉抵押后,房子找第三方买家交易,让客户开个交易银行账户,把账户控制在公司,买家付款后,还完资方本金利息后把钱转回私户。有时没找到买家之前,A还有其他欠款利息,由公司承担,每次账户钱不够,会由四个老板按比例打钱进私户,有盈利按比例分配,是完结一个案子分一个,如果按正规做账,这种情况怎么弄?这属于什么行业 ?如果开票税目是啥?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税率是多少? 问题二:公司业务是收购不良房产,以低价收购有负债的个人住房再找买家卖出,解决个人债务,赚取差价,收购中涉及到找资方垫资,支付资方利息。没有走公账,只记流水,之后经常涉及债权收购,怎么走公账?盈利了是记营业外收入吗?全额交所得税吗,能抵减公司日常费用成本吗?若以后经常收购,可以算作主营业务吗,这种收购债权,可以做主营收入吗,这种收购债券需要取得资质吗?
老师,疫情期间我们单位采购防护服等,取得专票用于捐赠,有捐赠协议书等证明,第一个问题是专票进项能抵扣吗 第二个问题是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 还是需要按照利润总额12%去计算扣除
老师,疫情期间单位捐赠了口罩防护服等,取得了专用发票,进项可以抵扣吗,所得税前可以扣除吗,是不是按照利润总额的12%税前扣除呀
1.甲公司为制造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核算采用实际成本法。2016年×月份发生下列交易与事项:1、x月2日,从乙公司购入N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列示N材料货款金额为×X元,增值税xxX元,款项尚未支付。2、x月3日,从银行提取现金。3、x月5日,通过银行存款支付乙公司货款。4、x月7日,行政部报销业务招待费。5、x月8日,总经办报销差旅费。6、销售w产品一批,货物已发出。7、x月10日,从丙公司购入机器设备一台。8、通过银行存款缴纳上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9、x月18日,以银行存款支付修理费。10、生产车问本月领用材料。11、计提本月固定资产折1日费。12、收到银行存款利息。13、计提本月工资。14、通过银行存款支付广告费。15、提本月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要求:1.根据上述资料进行计算分析,逐笔编制各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分录。(该题除“应交税费”外,其他科目不要求设置明细科目)2.标出在u8总帐系统---凭证处理中需要“出纳签字”的分录。会计分录我会呢,就是最后一题标出要签字的我不会,教教我老师
老师,这道题您能解答一下吗,我追问不了,只能重新发起一个问答,谢谢老师。2019年苏某在甲公司工作,每月取得工资收入30000,每月负担三险一金1200。在2019年期间于3月兼职为乙公司网站提供技术服务,获得报酬8000元,并于6月在丙出版社出版一部小说,获得稿酬9000元,在10月提供专利技术的使用权给丁公司获得收入5000元。其他资料如下:(1)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2)苏某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3)苏某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了首套住房,现处于偿还贷款期间,每月需支付贷款利息1300元,已与丈夫约定由苏某进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4)苏某的父母均已满60岁,与姐姐和弟弟签订书面分摊协议,约定由苏某分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800元。要求:请计算苏某2019年度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及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我们公司已经付款了,放了预付账款科目,到时没有发票,对方公司以后都不会开发票,这个怎么处理账务呢
我们公司是一个快递公司,开票金额较大,所得税都是按照税负率交的,公司累计的未分配利润金额很大,该怎么处理呢?
你好!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无票收入(不开销售发票)怎么做分录?
营业利润怎么填怎么算出来的
老师截图中的150万是税前弥补亏损吗
老师申报年度社保缴费工资申报怎么写,提示原工资调整后工资怎么填
公允价值的变动影响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吗?如果答案是不影响,为什么?
老师好!请教您,押金是其他应收款吗?谢谢!
华住集团旗下全季酒店,新开业,一般纳税人,新建账套都要设置哪些科目,有没有特别懂酒店行业的,所有涉及到的科目,能不能列表
中国公民陆某(独生子)是境内M公司工程师,2023年陆某收入如下(1)在M公司每月取得基本工资8000元。(2)从M公司每月取得职务工资6000元。(3)3、6、9、12月份从M公司分别取得季度奖金6000元。(4)12月份从M公司取得年终奖金30000元,陆某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计税。(5)陆某为M公司监事会成员,12月份领取监事费20000元。(6)6月从某上市公司分得股息1500元(持股期限是3个月),从银行取得银行存款利息3000元,从未上市某投资公司分得股息2000元。(7)1-12月在T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4000元。(8)5-7月出租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每月取得租金4500元。(9)向M公司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小学读书的子女一名、尚处于还款期限的首套住房一套、年满60周岁的父母两名,购买个人商业保险每月支出400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自费部分的大病支出100000元。夫妻双方约定,子女教育支出与首套住房贷款利息由陆某扣除。请问,李某取得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需不需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好的,谢谢老师
不用客气,工作顺利
那我们应该这么账务处理呢,直接计入营业外支出吗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老师,我们是买的防护服等,不是我们的产品,用于捐赠的
也是这么做的,只要你是捐赠,可以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