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合同价20万,90%的纯劳务和10%的零星材料,这种可以归清包工开3个点的票

请问老师:我们是一家劳务公司,现有个项目是建筑劳务分包,和总包(乙方)合同上写一般计税,甲供材。我们没有进项发票,现在签了个补充协议,工程款的20%作为材料款,打到老板的另外一家装修公司,税率初定为3%普通发票。问1.这个3%普通发票,这个做法可以吗?是简易计税还是优惠税率呢?装修公司也是一般纳税人.。主合同项目是一般计税,补充合同分出来能用简易计税吗?2.我们收款打款到装修公司,开票是建筑服务还是销售材料呢?
#提问# 老师,您好!我们是一家市政施工单位 一般纳税人 由于业务需要,购进的一批砂石材料需零售出去,税率我要一般计税按13%吗?我们购进时是1%的普票 甲方提供了一份11年的合同,时间久远,我也是半路接收,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这种老合同,零售时我可以选简易征收3%吗?还需要到税局备案吗? 我这种情况最好的处理方式是哪一种啊?请老师多多指教
如何区分包清工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我有个充电桩合同, 主要是电缆、桥架安装,乙方是一般纳税人,签的是劳务分包,里面写的是包工包料,甲供大部分材料,有一部分是乙方承担,税率为3%。后边付的工程量清单也有包工包料字眼,是不是可以开9%的专票?
3.请做出以下单位相关事项的账务处理。(1)某教育管理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通过财政专户返还的考试考务工作经费30万元,用于单位组织的考务工作经费。(2)某行政单位计提其管理的廉租房折旧10000元。(3)某行政单位经批准对外无偿调出一套设备,该设备账面余额为100000元,已计提折旧40000元。设备调出过程中该单位以现金支票支付了运输费1000元,不考虑相关税费。(4)某事业单位以A设备向甲公司投资,设备账面原值10万元,已计提折旧2万元,双方协议以评估价值8万元作价投资,不考虑相关税费,不形成对甲公司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5)某行政单位接受其他单位捐赠的劳动保护用品30000元,并验收入库,通过单位零余额账户支付相关运输费1000元。(6)某事业单位出售持有的6个月期的凭证式国债,购入成本200000元,年利率6%,目前已持有3个月。出售价210000元,款项已收到。
一般计税项目,甲方不是事业单位和政府单位,合同价20万,90%的纯劳务和10%的零星材料,这种可以归清包工开3个点的票不?
请问销售面粉的税率是多少,我们是批发零售?
请问老师,账上有利润220万,老板说要分红,怎么分?按照持股比例分吗?
一般纳税人购进道路、桥、闸通行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以下规定确定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新增值税法实施后这个政策有变化吗
政策依据财税〔2009〕9号、财税〔2014〕
老师好,我们收了一张公司抬头的普票,对方要求打发票上注明的个人账户,这样可以吗
您还,我公司是出口方式CIF方式,其中物流方没有单独收保费,也不会单独开对应的发票,那我们保费这里该如何填写?
老师好,去年12月的票能入到今年1月的账里面吗,差旅费发票,1月才能收到
商品混泥土可以按简易征收吗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新法和旧法的差别在哪
商品混泥土可以按简易征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