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Q

找到王某,要求将那台DV机交给他保管,被王某拒绝。李某于10月20日以张某、王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立即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王某交付DV机,然后变卖以抵其借款。根据上述事实及相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1)张某与李某之间的质押合同是否成立?质权是否生效?(2)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质押合同有无问题?

2022-05-31 17:0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5-31 18:12

1.李某可以行使抵押权。根据规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2.不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3.不成立。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咨询
相关资讯

领取会员

亲爱的学员你好,微信扫码加老师领取会员账号,免费学习课程及提问!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在线提问累计解决68456个问题

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亲爱的学员你好,我是来自快账的齐红老师,很高兴为你服务,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你的吗?

您的问题已提交成功,老师正在解答~

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码,可方便地进行更多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该手机号码已注册,可微信扫描下方的小程序进行提问
会计问小程序
会计问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