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转材料到加工单位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计算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贷:应付账款 3.收回加工完成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注: 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你好!想咨询一下,我们没有工厂,全都是委托加工的,原料是对方加工厂的原料,包材是我们直接发过去的,按我们的要求加工成成品后直接帮我们发给客户,他们开票给我们的是他们的原料票,但又不肯开加工费,这个可以吗?她说加工费已含在原料里了 委托加工的没加工费合理吗?
请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我们自己没有工厂,我们购买原材料,委托加工厂帮我们生产,但有时我们也会手工帮客户加工一些少量的东西,总共加工费最多不超过一万这样,客户要求开加工费发票,我司能开加工费吗?
老师外账上的操作是我们自己买材料发外加工,制成成品后工厂帮我们发给客户,账上仓库只有原材料没有成品的,这合理吗?委托加工性质是商贸还是制造业?
客户提供材料委托我们公司加工,但是我们公司没有厂房车间工人,做不了这个业务。我们可不可以以找另一家加工厂来加工这批材料,然后取得加工费的进项票再给客户开加工费销项,这样可以操作不?
请问我公司即是委托加工方又是受托加工方的账务处理(算是中间商吧,客户来料给我们,我们自己没有工厂,又把客户的料发给工厂加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