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计算公式=30/200

甲公司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1日与客户签订了一项工期为2年的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额4000万元,预计人工成本720万,预计材料成本2380万,另外合同约定甲方提供材料50万元。(本题目中所有材料成本都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金额,税率13%,人工为普通发票含税金额)(1)请问企业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如可以,进行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纳税筹划,不可以请说明原因。(2)请根据联合实际情况如何减少企业增值税税负。
刘叔叔家建楼房因建筑成本降低实际比原计划少花了30万元实际花了170万元实际比原计划少花了百分之几
甲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税)。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税4.53万元(80÷(1+6%)两者相比降低了房产税税负4.61万元,降低了增值税税负2.08万,租货改仓储”表面上看是一项纳税筹划方案。从防范纳税风险的角度分析
甲是一般纳税人拥有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甲公司会计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与乙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为仓储业务,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假设甲的减除30%应纳增值税4.53万元(80÷(1+6%)×6%)。两者相比降低了房产税税负4.61万元(8.81-4.2),降低了增值税税负2.08万元(6.61-4.53)。“租货改仓储”表面上看是一项值得采纳的纳税筹划”方案。要求:请从防范纳税风险的角度分析上述纳税筹划案。
老板投进来的投资款需要还嘛?
老师,二手车行开票给个人,不能作为公司成本票吧,买方名称要是公司才能用对不对
老师请教下,以前有好多供应商发票未入账,我11月把以前的发票都入账了,那结转成本是结转11月收到的进项票还是要把之前未入账的一起结转啊
个体户改成一般纳税人之后这个也需要做是吗
发票税率有7%的吗?老师
之前公司注册资本是300万,自然人A持股比例是60%,认缴180万,自然人B持股比例是40%,认缴120万。现在公司准备新增注册资本到2600万,让甲企业认缴2444万,占94%,自然人A股东认缴130万,占5%,自然人B股东认缴26万,占比1%。这个属于增资扩股导致的股权稀释还是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相结合
老师,两年前的预收款,一直没做收入,查账后这个月做入了无票收入,直接算到了今年的收入,可以吗?谢谢老师
老师这是啥意思啊,地址没有更新过来是吗
老师,合同上注明的物资名称是左边框框的,但是右边的名称也有在合同备注体现。这样开票按照右边框框的名称来开可以吗
老师一共社保公司部分需要计入社保基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