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计算公式=30/200

甲公司一般纳税人2021年5月1日与客户签订了一项工期为2年的建筑施工合同,合同总额4000万元,预计人工成本720万,预计材料成本2380万,另外合同约定甲方提供材料50万元。(本题目中所有材料成本都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金额,税率13%,人工为普通发票含税金额)(1)请问企业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如可以,进行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纳税筹划,不可以请说明原因。(2)请根据联合实际情况如何减少企业增值税税负。
刘叔叔家建楼房因建筑成本降低实际比原计划少花了30万元实际花了170万元实际比原计划少花了百分之几
甲拥有的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税)。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于是纳税方案:甲公司与乙公司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变为仓储业务,即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作“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则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这叫作“从价计征”。在本例中,假设甲公司所在省份规定的减除比例为30%,则改为仓储业务后本年7月至12月应纳房产税4.2万元1000×(1-30%)×1.29%÷12x6),应纳增值税4.53万元(80÷(1+6%)两者相比降低了房产税税负4.61万元,降低了增值税税负2.08万,租货改仓储”表面上看是一项纳税筹划方案。从防范纳税风险的角度分析
甲是一般纳税人拥有一库房拟于本年7月至12月对外出租、原值1000万元,净值800万元,现该库房闲置。乙公司拟承租该库房,双方初步商定本年7月至12月租金为80万元(含增值税)。甲公司的会计人员发现,本年7月至12月的租金收入应纳房产税8.81万元(80÷(1+99%)x12%),应纳增值税6.61万元(80+(1+9%)x9%)甲公司会计提供以下纳税方案:甲与乙协商,将房屋的租赁业务转为仓储业务,由甲公司代为保管乙公司原先准备承租房屋后拟存放的物品,从而将原来的租金收入转变为仓储收入。上述“租赁改仓储”的纳税筹划方案实际上是由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使用改为仍旧自用。如果企业将房屋出租,则应按租金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这叫“从租计征”:如果房屋自己使用,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缴纳房产税,假设甲的减除30%应纳增值税4.53万元(80÷(1+6%)×6%)。两者相比降低了房产税税负4.61万元(8.81-4.2),降低了增值税税负2.08万元(6.61-4.53)。“租货改仓储”表面上看是一项值得采纳的纳税筹划”方案。要求:请从防范纳税风险的角度分析上述纳税筹划案。
供应链管理公司成立1年不到,一般纳税人,现在要提高开票额度200w,提高后开具的发票不是主营业务,是咨询类发票,这种申请能通过吗?会涉及上门核查吗?
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培训费自己扫二维码先垫付的,发票也是自己付完款自助开的,但不小心开成个人了。要怎么办
请问那位老师比较熟悉林木方面的税务
老师,公司2010年成立的,注册资本600万。实缴0,近几年营收1500万左右,银行贷款600万,这种情况0实缴有风险吗?谢谢老师
想问下税务局申请信息显示未受理是什么意思啊?
甲方的设备49万和乙方的设备10万置换,,乙方银行款出了39万,乙方的设备顶了10万。甲方给乙方开了39万的票,乙方应该咋做账了
你好!上月记账 借:主营业务成本13229 贷:银行存款13229 但实际付款付成13329,导致银行余额不平! 本月收到对方退回的100元.如何调整,分录怎么写?
中级实务和中级经济法应该怎么学习 第一年已经学了一遍 经济法差2分 实务考了45
老师我们是物流企业,承接运输业务,我们公司又走平台运输,然后平台给我们开票,我们给需要我们运输的单位开票,可以吗,业务是真实的,就是不知这样开来开去可以不
申报个税时如果员工这个月只有年终奖,没有工资该怎么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