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这个可以挂预收预付是可以的,最好不要按照借款来

供货商和总代理在税法上算作关联企业吗,如果从总代理借款无息可以吗,如果频繁借款,两个月就还,在税务上有什么风险吗?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老师您好(这个问题问过一个老师,我还是不太理解),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眼镜商店由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独立核算增值税,所得税是汇算清缴 情况是分公司因没有银行账户,进行进货的时候就不能有发票,(想解决进货库存的发票问题) 我们现在都是总公司进货开发票,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样处理?我们总分公司在一个市,距离相隔2公里,可以在总公司调库存给分公司吗(如果可以调拨库存账务怎么处理)?老师说视为销售,他是在一个市,不是跨市,如果是视为销售,开销售发票必须得加价处理吗?加多少幅度为合理? 怎么样能没有税控风险,最为合适处理这笔业务 两个公司都是真实公司,而且都里真实业务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没有视同销售的规定,个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也不涉及个人所得税。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增加了反避税条款,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需要补征税款的,应当补征税款,并依法加收利息。如果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其关联企业使用,存在被主管税务机关纳税调整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风险。请问老师,员工无偿借给公司的有上面文字的风险吗?
有公司有私户收款今年2月份给股东分红我安排了提现的金额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现在公司想我离开我该怎么办 税务风险:私户收款容易被税务局视为股东分红,需缴纳20%的个税。 对于我个人来说会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是支付方,负有代扣代缴义务,是公司承担责任 老师我能举报吗 不建议,公司虽然有代扣代缴义务,但最终是承担税款的是个人, 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个人追偿 那我该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 需要公司出个协议,证明是公司主动分红,和个人无关我没有公司分红协议但是上面有公章是否可以还有如果他们把这200万退回还是不是不算偷税
老师,你好,我们出口退税,税局要我们提供那个办公场所经营照片,我们注册地址没有办公,实际办公搬到其他地方经营,可以拍实际办公地址的照片吗
我们是做应用拉新。相当于剪辑视频发布在抖音上,然后引导用户下载,需要什么经营范围
小规模不超过30万增值税怎么做账
嗨,经营部一次回款15万,这个做收入是不是超过了核定的标准,要交税呀?谢谢
老师,股权转让价格是220万,转让股权缴纳印花税550元,入账时因为股权转让取得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导致盈利交企业所得税5530元。当时的分录如下——借:银行220万贷:长期股权投资200万投资收益20万。请问一下老师,税务年报时A105030需要填写吗?对应填在哪一栏?是长期股权投资还是填在其他或交易性金融资产?麻烦老师详细指导每一栏对应每一列怎么填写数据?谢谢老师详细回答一下怎么取数填写
老板名下有两家公司,a公司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b公司小规商贸企业,a公司加工的商品一部分卖给b公司,ab公司间以成本价进行交易并开票发货,b公司再对外销售,有什么风险吗?
上个月2月份(发票未到)计提了管理费—快递费 借:管理费-快递费333.02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19.98 贷:其他应付款353 老师,现在3月份收到了这张发票,请问怎么做分录?
有偷税行为一般纳税等级会保留几年
老师,请问公司股权转让申请查询在哪里可以看呢?
发票备注栏可以写货款所属年月吗?比如2026年1月货款,然后3月才开票,然后备注栏写:2026年1月,这样行不行?会有什么影响吗?
如果按照借款会有什么风险吗?
没有利息的话,税务局会让补利息,补交税的,按照市场同期贷款利率
那按照银行利率给,借的次数较多呢
也是一样的 ,老师接触的公司就是这么处理的
如果走预收,那还款的时候走什么呢
还款冲预收的,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