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 (1)客户代付工资(相当于客户替公司垫付了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客户 (2)结算建筑工程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客户 贷:应收账款 -客户 (3)还要记得工资计入相关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劳务成本(建筑人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请教下老师,物流公司一般纳税人,4月支付运输用车租车押金4万,账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押金4万贷银行存款4万。支付租车租金1.52万,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租金 应交税费-进项 贷银行存款1.52万。7月支付租金3.7万,取得专票4万,账务处理:借主营业务成本—租金,应交税费-进项 贷银行存款3.7万 应付账款0. 3万。10月取得3.7万7月租金发票3.7万。因租车改为了以租代售,7月开具的发票作为4月押金转租金发票。对4月和7月已经入账的账务处理如何更正。
老师,我在一月份开出工程发票30万,在月时,我做了开出发票(借:应收帐款30万, 贷:工程结算29.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0.3万元)、暂估这项工程成本(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29万元,贷:应付帐款 29万元)月未还做了这项工程的结转(借:工程结算29.7万元,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29万元,合同毛利0.7万元;借:主营业务成本29万元,合同毛利0.7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29.7万元。 到3月份,开出的这项工程发票被退回,我开出负数发票,(借:应收帐款-30万元,贷:工程结算-29.7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0.3万元),那这张负数发票,同样也要做负数的成本,月未也要做负数的结转吗
老师好,请问我3月份暂估了100万的成本,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0 贷:应付账款-劳务 1000000 4月收到50万的成本票,以下处理方式哪种最佳 1)红冲前暂估的50万 借:应付账款-劳务 5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500000 借:工程施工-工费5000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500000 月末确认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0 贷:工程施工-工费500000 2)4月初全部红冲3月暂估的100万,然后根据收回的发票正常入账,4月月末若成本还是不够再次暂估入账 借:应付账款-劳务 100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0 借:工程施工-工费5000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 500000 月末确认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0 贷:工程施工-工费500000 3)直接从暂估的应付账款-劳务中冲减,直到冲减完 借:应付账款-劳务 500000 贷:应付账款-A公司500000
老师好,4月份我司预收工程定金3万,还预付劳务费2万,(4月份财务处理:借:银行3万,带:预收3万,借:预付2万,借:银行2万)5月完工开了一张发票收入建筑工程收入9.9万,(借:应收5.9万借:预收3万,贷:主营业务收入9.9万(小规模)5月到劳务发票3.5万,(4月份定金付了2万)借:劳务成本3.5万,贷:应付1.5万,预付2万,转了成本:借:主营成本,贷:劳务成本(那么6月份客户要求把尾款5.9万用代发工资的形式来发放工资,这样的话如何处理???
(2)10月5日,承接一项设备安装劳务,合同期为6个月,合同总收入为120万元,已经预收80万元。余额在设备安装完成时收回,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完工率按照已发生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至2016年12月31日已发生的成本为50万元,预计完成劳务还将发生成本30万元。(2)10/4借:应收账款361.6贷:主营业务收入32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41.6借:银行存款345.6销售费用16贷:应收账款361.6借:主营业务成本500贷:库存商品500(5)5/10借:银行存款80贷:合同负债80借:合同负债75贷:主营业务收入75借:主营业务成本50贷:合同履约成本50老师你好分录的金额怎么算的呢?
老师我们一年申报,所得税汇算清缴,我们是亏损,营业收入小于营业成本没事吧
老师,我们公司购买一项专利,次月全部卖出,请问一下,我购买专利的进项票能不能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次月(卖出)销售出去这边直接确认收入了?
朗诵选择小型微利企业是不是不用填股东分红
老师我们是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但是所得税申报,选择小型微利企业,股东就不能填了,这样正确吗
老师我们2023,5月份开业,然后第一季度季末填了0.01万元所得税表,现在汇算清缴资产总额是24.41,实际计算24.40那100元算还是不算
留底退申请表里的生产并销售销售额在哪里
)5日,与乙公司签订一项为期3个月的劳务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00万元,当日,收到乙公司预付合同款40万元。假定上述合同对该企业来说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且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按照专业测量师的测量结果确定履约进度。2019年 12月31日, 经专业测量师测量后,确定该项劳务的完工程度为30%。截至2019年12月31日,甲公司为该项合同累计发生劳务成本21万元 (其中员工薪酬15万元,材料费用6万元),预计还将发生劳务成本49万元。假设不考虑增值税。(2)8日,甲公司自行建造的一座厂房领用了一批自产产品和一批外购原材料,所领用的自产产品的实际成本为8万元,市场售价为10万元,所领用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万元,市场售价为6万元。(3)20日,销售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为80万元,增值税税率13%,款项收到并存入银行。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59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万元。
民非企业的法人垫付的日常资金挂在其他应付款,期末可以结转到非限定资产么
老师我们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还是小微企业
老师私营医院是小微企业还是小型微利企业
这样做的话,等于这个工程重复做了两次成本
5月份劳务费3.5万做了成本,6月份代发工资5.9万又做一次成本
同学,您好! 您这个的成本到底是多少?您刚刚的描述是5.9万是垫付工资,按照您的描述应该这样做的。
前面有写5月份已经做了成本3.5万,谁知道6月份时候客户让我司给他们一份代发工资的名单,把尾款5.9万发给了员工,变成了两份成本,所以不知道怎么搞了
同学,您好! 根据您公司的实际情况,将多记的成本冲销掉
如何冲销?劳务发票3.5已经做成本了,那么代发工资如何冲?
同学,您好! 您首先要确认一下代发工资的这5.9万是真实的工资吗?如果是,那么都要么是劳务成本,要么是其他的费用之类的,如果之前确认的3.5万的费用,不是费用的话,为什么要预付呢?您得把业务捋顺了,才能知道具体怎么处理。您之前表述的是3.5万是预付的劳务成本,现在5.9万也是成本,如果其中有不是成本的,那要做相应的处理啊,比如3.5万不是成本,就不要预付了,要退回的啊
4月份收工程定金3万,还预付劳务费2.1万, 5月份:完工开了工程收入发票9.9万,还让分包单位开了3.5万的发票,已经做了收入,成本, 6月份的尾款,客户让我们给工资名单给她们代发工资5.9万 但是工资名单我们给不了本公司的员工名单他们,给了亲戚朋友的卡号给她们代发工资
同学,您好! 发的工资必须是您公司的员工的工资,亲戚朋友的,不能算您公司的
所以目前应收只能挂账吗?客户是在公户里面出的代发工资,让我司写了工程代发工资委托了
同学,您好! 您这个没法做账啊,发的不是您公司员工的工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