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明确,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老师,下面这个例子的应纳税所得额100是怎么算的 纳税人张某同时经营个体工商户A和个体工商户B,年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和50万元,那么张某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个体户: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1.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减免税额=(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2.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的:减免税额=(100万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 上述政策,如果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是300万,那么200万部分可以减半,100万照常缴纳,而不是300万全额按正常缴纳对吗?
老师,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200万以内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那么超过200万元的部分怎么计算呢?纳税人吴某经营个体工商户 D,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400000 元(适用税率35%,速算扣除数 65500),同时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 6000 元,吴某该减免税额=[(2000000×35%-65500)-6000×2000000÷2400000]×50%=314750 元。那么,剩下的40万元按照30%还是35%的税率计算呢?实际应纳税额是多少呢?
个体工商户按照以下方法计算减免税额: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部分的应 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200 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老师,这个不会算。可以举个例子吗
老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是我在2025年年底的时候计提了年终奖,但是由于后面公司没钱发放,所以我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了,那我这笔年终奖冲销是不是就直接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未分配利润?
建筑行业招投标,一般纳税人注册公司,对注册经营地址有要求吗
老师,有餐饮行业的内账表格吗?
老师,公司有活动,外来人员的交通费用由公司支付,计入什么科目?
汇算清缴 股东信息人数往年已变更 但是清缴里面还是未变更前的信息 根据变更后的填写 就提示不一致 这个要怎么处理啊 可以暂时不改 以后一起改吗
我单位100%投资的企业增资,找的代理办理的营业执照业务,现在税务登记带进来的数据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变成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了,问代理,代理说是系统的原因,现在税务变更怎么办?
工会经费 和水利建设费 按什么缴纳 ,需要每个月缴纳 还是可以一次性缴纳
249 万(退税)= 省 1000 + 高风险;251 万(补税)= 多交 1000 + 低风险。选 251 万,安全第一。 请问老师,这句话分析的复核实际工作中的经验么?
想问老师我公司取得的单独的出口商品的运费收入需要交增值税吗,
老师,员工离职算工资,4月实际出勤26天,3月实际出勤6天,5月实际出勤6天半,工资谈的每月都是4500固定的,那她离职了,工资怎么算,才是正确的呢?
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所以张某在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可以将80万和50万合并起来统算,不超过100万的可以享受减半征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