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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企业委托某加工厂加工甲材料一批,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规定将甲材料拨付某加工厂进行加工,拨付加工的甲材料实际成本共计15000元。(2)按规定以银行存款支付全部加工费用3390元(其中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90元)。(3)加工厂代扣代缴消费税2000元,甲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4)将加工完成的材料收回,以现金支付收回材料的运费545元(所含增值税额按9%计算扣除),材料验收入库。要求:根据上述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022-07-08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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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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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8 11:36

1、借:委托加工物资 15000 贷:原材料 15000 2、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0 贷:银行存款 3390 3、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2000 贷:银行存款2000 4、借:库存商品185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5 贷:委托加工物资18000 库存现金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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