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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什么同一公司的两家联营企业不是关联方,同一公司的两家合营企业却是关联方

2022-07-18 22:13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7-18 22:37

您好,这个在我个人理解主要内容是因为合营企业是属于共同控制的情况,而联营企业属于存在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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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66 追问 2022-07-18 22:40

不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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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7-18 22:52

比如有A公司为主体公司,B、C是受A控制的两家合营企业,D、E是A投资者的两家联营企业。 B、C同时受A公司和其他方共同控制,满足受同一方共同控制的要求,属于关联方。 A仅仅是对D、E有重大影响,受同一方重大影响的企业间不属于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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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66 追问 2022-07-18 23:34

还有,同一家公司的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之间是关联方,这又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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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7-19 08:38

如果A对B有共同控制,同时A对C有重大影响,则B和C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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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8066 追问 2022-07-19 09:46

老师,您只是在陈述事实,没有解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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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7-19 10:10

你可以理解为控制和共同控制是可以传递的,重大影响是不可以的, 比如A公司对C公司有50%的控制权, A公司持有D公司20%的股权,对其造成重大影响 那么A公司和C公司可以视为一体的,即这份控制权可以传递,那么这个整体对D公司是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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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在我个人理解主要内容是因为合营企业是属于共同控制的情况,而联营企业属于存在重大影响
2022-07-18
同学,你好 不属于的
2024-06-14
合营企业是指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企业。因此,合营企业是共同控制,而联营企业是重大影响,不一样呢
2022-06-23
同学你好  一、关联方的界定   1、关联方   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即为其关联方。对于关联关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办法细化规定: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二、债权性投资   实施条例规定:   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1)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2)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3)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   三、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一)办法给出了计算关联方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公式及分摊规定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其中,标准比例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比例;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实际支付给各关联方利息占关联方利息总额的比例,在各关联方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准予扣除。   (二)通知明确了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三种情况   (非)金融企业接受的需要支付利息的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只要不超过企业本身的权益性投资的(2)5倍;   能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实际税负即是单位在经营过程当中实际交纳的税金与收入之比,它不是指理论税负或名义执行税率的高低。   (三)实施条例给出了借款利息支出扣除的一般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2022-01-12
合营联营企业是关联方。关联方是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双方或两方以上受同一控制,共同控制的,构成关联方。
2022-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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