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一、关联方的界定 1、关联方 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组织或个人,即为其关联方。对于关联关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规定: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办法细化规定: (1)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或者双方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若一方通过中间方对另一方间接持有股份,只要一方对中间方持股比例达到25%以上,则一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按照中间方对另一方的持股比例计算。 (2)一方与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之间借贷资金占一方实收资本50%以上,或者一方借贷资金总额的10%以上是由另一方(独立金融机构除外)担保。 (3)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是由另一方委派,或者双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为第三方委派。 (4)一方半数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同时担任另一方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或者一方至少一名可以控制董事会的董事会高级成员同时担任另一方的董事会高级成员。 (5)一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由另一方提供的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特许权才能正常进行。 (6)一方的购买或销售活动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7)一方接受或提供劳务主要由另一方控制。 (8)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交易具有实质控制,或者双方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包括虽未达到本条第(一)项持股比例,但一方与另一方的主要持股方享受基本相同的经济利益,以及家族、亲属关系等。 二、债权性投资 实施条例规定: 债权性投资,是指企业直接或者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需要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或者需要以其他具有支付利息性质的方式予以补偿的融资。 企业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债权性投资,包括: (1)关联方通过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债权性投资; (2)无关联第三方提供的、由关联方担保且负有连带责任的债权性投资; (3)其他间接从关联方获得的具有负债实质的债权性投资。 三、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相关政策 (一)办法给出了计算关联方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公式及分摊规定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其中,标准比例是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比例; 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照实际支付给各关联方利息占关联方利息总额的比例,在各关联方之间进行分配,其中,分配给实际税负高于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准予扣除。 (二)通知明确了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三种情况 (非)金融企业接受的需要支付利息的关联方债权性投资,只要不超过企业本身的权益性投资的(2)5倍; 能提供相关资料,并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实施条例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遵循的原则; 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实际税负即是单位在经营过程当中实际交纳的税金与收入之比,它不是指理论税负或名义执行税率的高低。 (三)实施条例给出了借款利息支出扣除的一般规定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老师,你好!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的额度怎么计算呀?企业关联方,两个公司同一个法人是关联方吧?
老师问下,关于这个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是不是只要企业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那么关联方相对应的这部分利息也就可以不算作利息收入计算所得税。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上面那张图我怎么理解
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的,其实际支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是什么意思呢?
老师您好,企业向股东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是跟向关联方借款的利息支出一样处理吗
某外商投资企业自行申报以50万元从境外甲公司(关联企业)购入一批产品,又将这批产品以45万元转售给乙公司(非关联企业)。假定该公司的销售毛利率为20%,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再销售价格法计算,此次销售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 A. 11 250 B.12 500 C.22 500 D.25 000 答案:C【解析】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公平成交价格=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x(1-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率),应纳税额=[450000-450000x(1-20%)]x25%=22500(元) 老师这个题目可以简单做法,就是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乘以毛利率不就得到利润,再乘以所得税税率??可以这样理解 ?
老师 请问民非企为什么要缴纳残保金的?
小规模纳税人,25年计提工资100万,应付职工薪酬贷方是100万,26年4月发现,25年工资计提错了,多计提了10万,在26年4月做了调整,那么在今年做25年汇算清缴的时候,这个25年的账载金额是按100万做,还是按照100万-10万=90万做,请专业老师回答
运输公司挂车使用年限
25年12月从业6人,缴纳社保4人,所以工商年报参加保险人数是6还是4?
子公司注销,账上钱怎么处理,交税吗
25年多摊销一部分房租费用,现在在不调帐的情况下,如何在汇算清缴的表中,调整这次多摊销的费用
你好老师,我们是商贸出口企业,我们有一批货是低价在国内买来的,以价格的10倍卖给国外单位 ,我们以后需要申请出口退税,价格波动大有影响吗
汇算清缴(无形资产:购买的土地326万,我做账按10年摊销费的)填报要不要调增,税会有没有差异?
在填写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报送时,本期金额(本月金额),应该填什么,是当季度的财报吗。
公司名下的房子,也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