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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上哪些情况可以视同销售

2022-07-19 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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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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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9 06:49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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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76 追问 2022-07-19 08:28

老师,第4条是什么意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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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7-19 08:31

第四条现在基本上不用了,没有非增值税应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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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7476 追问 2022-07-19 08:36

那么自产的产品用于本单位其他项目,是否也是视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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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7-19 08:37

你按照这上面的规定来看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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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22-07-19
视同销售的情况: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例如:A 企业将一批商品委托给 B 企业代销,即使商品还未实际销售,A 企业也要视同销售缴纳相关税费。 2.销售代销货物。如 B 企业销售了 A 企业委托代销的商品,B 企业要视同销售。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比如:某公司在不同城市设有分公司,将货物从一个城市的分公司移送到另一个城市的分公司用于销售,这种移送就视同销售。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假设一家工厂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建造本企业的厂房,就视同销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例如:公司将自产的食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比如:A 企业以自产的设备对 B 企业进行投资。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像某公司将购进的商品分配给股东。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例如:企业在公益活动中无偿赠送自产的产品。 不用视同销售的情况: 1.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比如公司为员工提供内部培训服务,不属于视同销售。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员工在工作范围内为所在单位提供的劳务。
2024-07-10
会计实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其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24-10-18
视同销售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货物交付他人代销: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而受托方则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销售代销货物:受托方按收取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总分机构间货物移送: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这种情况下不确认收入。 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借记“应付股利”,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24-11-05
视同销售行为共有八种,包括: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非同一县(市),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22-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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