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的双方承担合同义务和责任,然后内部承包协议也有效。
老师,我有这么一个问题:我们公司承接了一个钢结构安装的工程,然后我们分包了出去,承包单位是一个劳务派遣公司,9月25日发包单位付款,付了80万,拿钱的前提是:1.我们公司与所有务工人员签定的劳动合同( 发包单位给的样本)2.所有劳务人员的工资表,银行卡 3.发票 我们付给劳务公司哪能有80万,为了拿回这80万我们到处找人,做工资表,签合同。钱是拿回来了,可我们的帐怎么处理呢。我想了三个方案:方案1.把这些劳务人员全当成劳务公司的人,然后让他们出个代付款证明,付款证明就是工资表和发包单位付工资流水。 方案2.让劳务人员开发票。老师我的问题是:1.哪个方案处理从有利于企业应对税务等部门检查有利,还是两个方案都不好,您有更好的建议。2.劳务派遣合同上是不是应该注明怎么结算,这样的合同结算是定好每个人多少钱,还是规定好干完多少平米的活,每平米多少钱?
建设单位(开发商)授意第三人(开发商员工)借用建筑公司资质办理施工手续;第三人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内部合作协议,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本人、另一个大股东为第三人做了担保;建设单位直接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扩大清包协议。问:1、建设单位欠劳务公司的钱与建筑公司是否无关?2、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另一个大股东对第三人借用资质产生的债务担保是否有效?
开发商授意员工借建筑公司资质办理施工手续,员工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和另一个大股东(合计股份超过50%)都对内部承包协议中员工所产生的债务做了担保;该项目开发公司直接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扩大清包合同,约定由甲方(开发商)给付工程款,劳务公司也给甲方(开发商)交付了履约保证金,为了财税管理,开发商用建筑公司的帐户给劳务公司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工程完工结算开发商还欠劳务公司款,建筑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内部承包协议中的担保是否有效?谢谢!
老师您好,我公司A集团旗下的一个小规模纳税人物业公司,老板说要将集团公司旗下其他公司负责承建的一个劳务建筑产业园里面 修建水井的费用让我们物业公司来承担, 但是由于水井是基础建设里面的费用,物业公司承担的话从税务角度来说不合理, 所以施工方跟我们签订了一个消防系统维护保养的合同(合同金额6.4万元)。 开票内容是:建筑服务*施工费 6.4万元,开票备注栏是 消防系统维护费, 因为这个费用对于物业公司来说是大额费用(钱在收到发票的时候就给对方付了,(感觉记入长期待摊费用不合适)那我做账务处理的时候应该把它记入什么科目呢?会计分录怎么写?
您好老师,某自然人和我们建筑公司签订挂靠协议,他未对我们公司开具任何劳务费发票,我们之前已经支付给对方一部分钱了,剩余未支付的钱里面我们领导说要扣除掉实际劳务费发票的税金,因为对方一直未提供过发票所以我们扣除劳务费发票的相关税金。这个要求合理嘛?还有我们之前向对方这个自然人也就是包工头支付的钱是直接打到这个人卡里,然后他再自己发钱给他雇佣的工人,那我们是否需要替这个包工头申报个税?之前会计一直没有替对方申报个税过,我们公司是否会担法律责任,申报个税的话对方没有提供给我们工资单,我们没法按实际人情况来,假如给包工头打款200万,申报个税时就把200万都加在这个包工头身上吗?
个体户销售自产弄产品减免个人经营所得税吗
老师中级财管老师垫支的营运资金在算折旧的时候要不要记到设备的账面里面啊?谢谢
老师中级财管老师垫支的营运资金在算折旧的时候要不要记到设备的账面里面啊?
老师垫支的营运资金在算折旧的时候要不要记到设备的账面里面啊?
老师好,cpa应当要求管理层提供所有未更正错报的书面声明对吗
转账支票上的收款人到银行提示付款是否需要背书
好奇一个问题,老板收入不多,但是老让工资报高点,这样一来,亏损严重。亏损了,借老板的钱,其他应付款就变多嘛,这种情况是可以用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冲掉的嘛,但是这样会不会给税务认为是老板收入要求其他应付款纳税的。(未分配利润亏的)
老师,公司Etc由员工先借款后由财务人员在票根网打印发票员工报销,但每次都冲不完借款,其他应收款科目一直有余额,这个应该怎么管理使每次报销能冲完借款,账上没有余额呢?
可以个人不开公司,给开一个10万发票吗,怎么交税
长期待摊费用每个月累计摊销转到管理费用的某一个科目,我想要从公司成立以来累计摊销了多少,那是不是要把管理费用借方本来累计数这个科目每年的金额相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