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按照教材上的内容掌握就可以了
老师我还想问一下,我在填报2022年专项附加扣除时因为修改赡养老人分摊方式把2021年的作废了,现在重新申报2021年的,是按照原来填写的内容填,还是按照2022年修改以后的填?
请问,我是2019年6月份取得的护师资格证书,现在还能填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吗?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现在是7项,书上是6项,初级考试是按照最新规定来还是按照书上的来
老师,请问一下。图片里这道题按照新的收入准则应该怎么写会计分录?按照22年初级考试的教材,在4月1日开出专票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时应该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来确认,销项税额按照扣除商业折扣的金额来算。但是这里没有给最可能发生金额,不知道该怎么做了。麻烦老师给讲一下
纳税人 2018 年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的,能否在 2019 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不可以在 2019 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在 2019 年 1 月 1 日实施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方法》中规定在 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之外,还能够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这 6 项专项附加扣除,所以 2019 年前取得证书是不能够作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扣除的。 这个解析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因为那几项可以扣除,所以之前的证书不行,这什么逻辑?
现在专项附加扣除增加了一项,三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也可以减1000块,但是现在做的,初级相关的题目依然是,三岁以下的孩子不能抵扣个人所得税的专项附加扣除。
那应该按照现在的题来做的话,还是说照最新的规定?
可以按照最新的来呀或者在年底统一去汇算
老师……我问的不是实务,是初级考试题
就按照教材规定掌握就可以了,一般考试会回避这种变动性大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