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的是的,需要的需要办理外管证,如果你开普通发票,增值税附交税,不需要预交,如果开专票季度45万的增值税附加税也不需要预缴 印花税万分之三减半,所得税0.2% 个税,需要看项目所在地税务局要求。
#提问# 老师,我们是一家跨地市的市政施工总分公司 总分都是小规模 分公司独立核算 总公司在山东菏泽 分公司在山东青岛市黄岛区 项目地在菏泽,合同签了三方协议 用分公司开的发票 这种情况我有两种理解:1.在分公司(开票)所在地办理外经证,去项目地菏泽预交增值税 分公司再申报 预交部分抵扣 2.直接用菏泽总公司报税 但开票又不统一了 3.项目10多万,该季未超30万,也要预交吗
老师,我的问题有点长,请耐心看,我们是物业公司,注册地是丛台区,并在丛台区管理了一个小区,在复兴区管理了3个小区,以前税一直在丛台区报。复兴区税务不愿意,让我们在复兴区成立分公司,复兴区这3个小区的税在分公司复兴区报。我们分公司独立核算,扣税的账号直接用的总公司的。老板不让重新开户。分公司有收入肯定得有对应成本,我愁的慌,原来的人员该怎么弄?一共19个人,有10个人是复兴区这3个小区的,都是原来跟总公司签的合同,分公司和总公司的1月个税都还没有申报。老师,我说的是所谓的外账,您懂得。老板想这样做:这10个人的社保在总公司申报发放,工资在分公司申报。用相应缴费凭证做到分公司账上,这样可以吗?不然的话,分公司还要重新开社保户,老板嫌麻烦。
您好,请问不在同一市区,我公司给异地做的弱电安装工程需要办理跨区域经营吗?要怎么办理外管证这些东西?公司是小规模公司,税费如何缴纳?
老师好,请问您:一、施工企业在外地施工需要开具外经证,外地如何认定,跨县、跨市、跨省;二、小规模纳税人年度不含税营业额不超过500万元,有没有包含分公司的营业额;三、分公司的设立有哪些规定,公司注册地同县区能不能设立分公司?谢谢老师!
尊敬的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市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总机构在广东省(不包括深圳)且在总机构所在市以外的省内其它地区成立的项目部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如属于此情形,请勿通过该模块进行预缴申报。 我公司是江门注册地,在湛江有建筑安装项目,在9月预缴增值税,要预缴企业所得税吗?上面的政策是如何理解?
开普通发票,这个要去工程地办理还是公司机构所在地办理外管证?办理外管证需要什么资料呢?
电子税务局——涉税办理——涉税办理事项——证明——电子外管证
电子税务局里面就可以办理的,需要你们单位提供合同。
不需要预缴,就按正常的申报税费就可以了吗?
对的是的,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