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享受的

老师,请问,本月留抵,已经抵扣上期欠税,申报完毕。但是本月的销售收入需要更正,这样的话,还可以更正吗?
公司3个月没发工资了,需要每月申报个税么,如果要申报,是按照应发工资申报,还是按照实际发放(0发放)申报?
销售方开具部分红字发票,税务系统上的可抵扣税额还是原金额,没有去掉红字部分,导致和账上的金额不一致,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能不能请刘艳红老师接着回答那个问题,谢谢
非单位员工的火车票怎样合理入账
老师,给客户的进货现金返利,入哪个科目
你好。老师。 我想用快账财务软件 创建账套 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出口贸易 所属行业这里应该选什么行业啊
老师,我们公司变更了法人,原来持有20%的股份,现在股权转让,没有股份了,我们公司是不是要交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也要交 他当时是实缴了20万,私下把钱还给他了,现在怎么避免不交个税
建筑公司收到的物流辅助服务吊装费计入的科目明细
厂房已经使用,但属于未批先建,准备办证,一直在在建工程放着,现在要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支付一些检测费,报告费等办证手续费用,这些费用是计入厂房成本还是管理费
能发一下具体的政策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四十)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2.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扩展资料 五、税收 (八)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及其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企业职工总数×100%)×2。 (九)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贸企业(从事批发、批零兼营以及其他非零售业务的商贸企业除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上述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的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企业职工总数×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