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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物权法定原则,在物权法定种类之外创设物权无效,比如居住权。但是物权法中用益物权有居住权呢,为什么说居住权是违反物权种类法定?

2022-08-03 07:2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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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08:02

同学你好 物权种类法定是指其他人不能另设物权,目前种类里面只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 同学说的两个不是在一个平面的 这样能理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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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物权种类法定是指其他人不能另设物权,目前种类里面只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权 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 同学说的两个不是在一个平面的 这样能理解么?
2022-08-03
您好 ( A.居住权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种类,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房产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房产的权利。
2023-12-25
同学你好,公示原则是指物权的设立、变动应依法律规定的方式公开,使公众能够及时了解物权的变动情况,包括物权存在的静态公示和物权变动的动态公示,但不是要求所有物权的变动都应当以公示为生效要件
2023-11-15
遗嘱不属于法定继承,是和继承并列的遗产继承方式
2023-10-22
居住权需要登记的不是房屋所有权人,而是设立居住权的相关方。 通常以下情况设立的居住权需要登记: 1.依合同设立的居住权。 2.依遗嘱设立的居住权。 我们平时租房子获得的是租赁期间的房屋使用权,并非居住权,且租赁关系无需登记。居住权和租赁权是不同的,居住权是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而租赁权是基于租赁合同产生的债权。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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