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的,银行开户社保局开户签订三方协议。
老师您好!请问有家单位开的工商银行户与税务系统签的三方协议,现在她嫌费用高,想到农行再开个户,与税务这边签三方协议可以吗?那个工商账户是不是要与税务解绑,还是可以增加账户。
开票软件上我们给别人开发票,我们是销售方,那个开户银行原来是农行,现在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想叫我们把开票软件上发票显示的银行改成他们的,然后我们公司和税局签约,平时扣款的账户是农行,如果是这样,(改开票软件上销售方银行账户)改成江南农村商业银行的,有冲突吗?(东老师不要回复)
老师,我们公司每月社保费是通过基本户打款至工商银行卡上,到期扣款方式缴纳的,平时人员操作人事部用U盾在一个系统里增员减员的,那电子税务局上的”社保费办理”,社保费查询,这些是干什么用的呢
第十八条存款人在申请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时,其申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账户名称、出具的开户证明文件上记载的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保持一致,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其账户名称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政府有关部门批文中注明的名称,其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应是存款人与银行在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中约定的出资人名称;(二)预留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名称依法可使用简称的,账户名称应与其保持一致;(三)没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其预留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应是个体户字样加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者的签字或盖章。我想问一下后面三条规定不都是账户名称和出具开户证明存款人名称以及预留在银行签章中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一样吗?
老师,如果个体工商户要开个对公账户,想帮员工交社保对公扣款,是不是先到银行申请开户银行,再到电子税务局上签第三方协议扣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