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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边是一个供应链公司,也就是一个服务商,我们在国外进回来的货卖给国内客户,所有的费用都是国内客户承担, 费用又国内客户转给我们,我们委托报关公司报关和把款付到国外去,后面就是开票流程了,我们收到国内客户多少钱就开多少票出去,我们付出去的这部分有海关增值税抵扣,这样销售额就不用交税了,相当于我们平进平出,这样海关会不会查我们 ,都没有赚钱的吗?

2022-08-11 19:0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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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1 20:50

同学你好 咱们公司的盈利点应体现出来,平进平出不是不允许,但是国内客户给咱们的报酬应体现出来,计入收入并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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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2479 追问 2022-08-11 21:44

什么意思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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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8-11 21:48

 意思是说,公司除了货物之外,应有盈利的部分,不然公司怎么生存。税务上肯定会觉得异常。  货物本身平进平出是允许的,但是公司总要体现盈利的地方,比如收取服务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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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咱们公司的盈利点应体现出来,平进平出不是不允许,但是国内客户给咱们的报酬应体现出来,计入收入并缴纳税款。
2022-08-11
是的,你这里的理解没问题的。
2022-08-11
你好!对于你提到的境外服务商,如果他们提供的服务是在境外进行,且不涉及中国境内的业务活动,那么按照中国现行的税法,你们公司支付给境外服务商的费用,一般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这是因为境外服务商并没有在中国境内产生经营所得,所以不适用中国的增值税和所得税。
2024-11-01
你好!对于你们支付给境外服务商的费用,通常不需要在中国代扣代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因为服务是在境外完成的,境外服务商不构成在中国的税务居民,也没有在中国的常设机构,所以不涉及中国的税务义务。不过,建议还是根据具体合同条款以及服务内容再做判断。
2024-11-01
这种情况下通常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分析如下: 一、增值税方面 判断是否属于应税范围 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的服务,如果完全在境外发生,则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但在本题中,境外服务商虽然在境外进行设备检验服务,但其服务的最终受益方是境内企业,且该服务与境内企业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因此不能认定为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 代扣代缴义务 如果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那么境内购买方(即你公司)在接受服务时,有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义务。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判断是否构成应纳税所得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包括提供劳务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服务商为你公司提供设备检验服务取得的收入,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代扣代缴义务 如果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那么你公司作为支付方,有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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