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这个一般没有权利查对方的,你们根据招投标的写协议,对方提供资料。

老师,我问下,1我们公司法人变更了,税务和银行方面需要变更吗? 2我们还有2家公司,是0申报,但是这2家暂时没有业务,所以银行之类的都没弄,所以问下,这2家需要去办理税务U棒吗? 3.我们操作额这家,注册资金是认缴的,但是有通过个人打了部分资金在运营,我问你了领导,意思是股东应该是一家公司,现在问,如何操作才能体现股东是这家公司来作为注册资本入账呢?老板说让打钱进来的个人和股东公司签订一个协议,意思是公司股东委托个人打款进我们公司入股的,然后他们之间进行一笔银行流水交易,公司股东把钱还给这个个人,最后将他们之间委托打款的协议和银行还款流水给我做账,我把注册资本写在这家公洞公司,请问这样可以吗?
老师,合作伙伴有项目挂在我们公司做,客户付款到我们公司后,我们支付合作伙伴佣金(业务提成)。具体操作是,合作伙伴给我们公司开发票,我们公司对公转账给他们。 现在我们公司有位副总说,项目没有结束客户付款到我们公司,不可以支付对应的业务提成(以前的操作是回多少款,就按约定好的比例支付业务提成),要等到项目全款收完后才可以支付提成。如果合作伙伴急等钱用就让对方写借条,作为借款支付给个人。 现在有两个疑问:1、有的合作伙伴在提供借条的同时,也提供了发票+对应的名义合同,这些发票+合同怎么处理?2、如果合作伙伴只提供借条,我们先挂其他应收账款,待到合同款全部收清后,再清掉借款,让对方开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必须先让合作伙伴将前期借款转回(这账面做借款收回),然后再依据发票付款?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是做保险代理业务的,主要做雇主责任险这块。2021年9月我们公司接了一个单,总保费是129630元,这笔款是公对公转的,就是被保险公司的公账转到我们公司的公账,但是我们收到的这笔保费,其中有86820元是要付给保险公司(人保)的,被保险公司要求开专票,我们公司开了41034元给被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人保)开了86820元给被保险公司,但是由于付保险公司(人保)的保费是我们公司转过去的,所以被保险公司不接受人保给他们开的专票,要求我们公司开具,因为钱是我们公司的公账收的,但是由于这个事情到现在才来处理,导致要多交很多税,所以老板不太愿意,请问有什么好的办法处理这个事情呢?可以不用多交这么多税?然后还有个问题,像我们公司这种业务,可不可以选择差额征收呢?
老师,你好,我们现在需要给参股公司去涵要求他们提供财务,人事,招采等资料,我们占股34%,请问依据公司法哪条规定我们可以去查他
老师你好 我们是从事建筑安装服务的公司 刚刚从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 因为我们主要承包人工 很少进项 所以觉得采用简易计税模式 请问一下 采取简易计税的话 除了工程材料可以不用确定进项销项 其他比如属于公司管理费用的招待费 差旅费等等这些发票 需要确认进项吗?
老师:合作社收到财政补贴款,要计入营业外收入,怎么申报呢?
25年有笔账做的不对,少做了200万库存,今年还能再更正吗?税务报表是不是也得改?
老师您好,3月份公司通过二手车市场处置卖出一台旧货车,通过二手车市场开了票,但对方没有要求我们开票,这样的话3月份正常申报这台车的无票收入,对吗?是一般纳税人公司。
老师,您好,总公司在北京,分公司在广州,分公司为非独立核算,没有收入,所有资金来源于总公司拨款。总分公司一套账,分公司有员工,分公司发工资,主要是解决当地人员社保问题。已在税务局做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备案,分公司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但提示需要报财务报表,此时财务报表怎么填写?可不可以全部填写0?谢谢解答
前会计2月末交接的资料,我领用的财务软件应该怎么录入?是从26年1月前财务做的手工账开始挨个录入吗?还是从3月开始录入?25年的年账数据还需要录入吗?
老师好,公司有个员工去年离职了,但是一直在我们公司申报个税,现在想更正申报个税,但是换电脑了,之前信息不能更正,去大厅可以更正不
老师好,保险公司开具的保费发票,价税合计金额是120元,但是在备注栏里还有车船税120,滞纳金2.16元,合计242.16元,请问这个应该怎么做账?谢谢
老师,公司是人力公司,接了一个劳务外包的业务。商务合同跟分公司A签的,也由分公司A开发票。我们是人力公司么,成本就是人工,这个活也在分公司b的所在地,干这个活的人在分公司b交保险,报个税,能这样操作吗?
税务局要一购买方的银行回单和记账凭证,银行日记账和库存商品明细账。这是什么情况?
其他应付款过大怎么解决?大部分都是股东帮公司付工资,车辆费用等等形成的,这个股东已经退出了,不在公司任职
我们是第二股东,没有权利知晓嘛?
股东可以了解单位的情况,查看报表等。
我想知道公司法哪条规定股东有权利查看公司经营情况等资料
具体条款我需要查询一下。
我等你老师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并没有对股东这个概念作出解释,那么隐名股东、出资有瑕疵的股东等这些特殊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呢? (1)隐名股东,又称匿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本人认为匿名股东如果要行使查账权,应当先进行股东资格确认。虽然隐名股东是实际出资人,但是公司是兼有人合性与资合性,只有当隐名股东的股东资格确认以后,才可以行使股东查账权。 (2)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 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没有按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的股东就是出资瑕疵的股东。本人认为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可以通过《公司法》关于未按期缴纳出资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来处理,股东资格并没有被否认。所以,出资具有瑕疵的股东仍然有权行使股东查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