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开发票的时间你们自己协商就可以的,这个没有规定。

你好老师,我们在一月份签了个销售合同,2月份收的钱,但货物分了两次发出,6月发一次,8月发一次,期间未开发票,那我要在什么时候确认收入呢?是发货的时候吗?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跟别的公司签了一份维修服务合同,同时也给对方开了发票了,请问什么时候确认收入了,相关的成本什么时候确认了?相关的成本都包括那些了?
公司给同一个单位付钱,上个月付了一次,这个月付了一笔,但是对方把这两笔钱合并起来总数开到了一笔,这做账的时候发票怎么办?
对方单位一月份付了钱,合同七月份签的,什么时候收了钱什么时候就要给对方开发票吗?
今年4月份的时候就给对方开具了红色信息表,但是,对方6月份才开具红字发票,这个会有什么影响吗?税务方面呢?比如税费。
税务局的专管员说我们什么时候收了钱就要什么时候开发票,说我们现在搞不好还要交滞纳金
你好,开发票没有时间限制的,你只要正常交税就可以
那个税务局的专管员说那个增值税管理条例上面他说有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令第691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0号)规定:“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中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已将货物移送对方并暂估销售收入入账,但既未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也未开具销售发票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本公告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纳税人此前对发生上述情况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本公告规定做纳税调整。”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三)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五)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有纳税义务,没有开发票的时间。
第几条老师
你是啥情况 销售的货物吗 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吗
我们是那个嗯炸花厂就是加工企业,然后嗯那个合同他们是先付给我们钱的,然后4月份签的有合同,但是作废了合同作废了,嗯7月份又重新签的合同,7月份签的有合同,8月份签的也有合同,他就8月集合的时候要求我给他开发票我没给他开是我们,因为我们老板不给他开有有那个经济纠纷
现在对方给我们那个县上的税务局打电话,要求我们给他们开发票,然后税务局就给我打电话,说问什么情况,说搞不好就要交那个滞纳金,什么时候收了钱什么时候就应该开发票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货物1月份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嗯运输到对方的那个仓库里面去了,但是他们没有买卖合同,一直就是没有说多少钱,卖的也没有协商好,然后就也没开发票,现在他们就是要需要开发票了才找到我们,但是我们有经济纠纷
那就是一月份就得缴纳增值税
但是1月份对方没有要求我给他开发票呀,也没有合同,也没说单价是多少,多少钱卖的都没有,都没有具体的数都没有协商好
没开发票纳税义务到了就得交税 你非得开了发票才能交税吗?
我的意思是或是虽然在他们那个仓库里面放着,但是我们给他们付了那个仓储费呀,就等于货还没有卖给他,他还是属于嗯续预付款给我们
你好 发货时间约定了吗?
什么时间你开始不支付仓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