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您好,计算公式=5500*附加税率
老师,我们有在异地预缴增值税,相应的也会预缴附加税,我在主管机关申报时,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未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预缴税=未交增值税)还是未交增值税+预缴增值税的金额呢? 如果计税依据是未交增值税,附加税也就对应计算出未交附加税 如果计税依据是填预缴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那么填写已交税金(附加税),计算出来应交附加税 缴纳的金额是一样的,但是填写申报表有不一样,哪个才是规范的?
附征税是根据增值税实缴为计税依据 那异地预交的怎么处理 怎么每个月还得计提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不算异地预缴应交增值税5500,有异地预缴6050,计提附加税的依据是多少
1、异地项目,税款预缴后,才可以注册地申报增值税及税费吗? 2、税款预缴后,一般多久注册地会有预缴的数据? 3、注册地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时,有一个提示不通过,主表第28栏“分次预缴税款”填报异常。
请问一下异地预缴的增值税附加税还需要计提吗,当月预缴当月缴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