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59号公告《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抵扣。 如果不符合,就不能抵扣
8月份正式成为一般纳税人,7月份收到的机动车抵扣联发票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勾选吗?
请问转为一般纳税人之前的专票,其进项税额可以在转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吗?比如7月正式成为一般纳税人。而6月取得的专票进项在7月份能认证并抵扣吗?
老师,我问个问题,7月份是小规模,9月份转为一般纳税人,那我7月份开的专票进项税是否可以抵扣?
老师,6月份是小规模,7月份升为一般纳税人,6月份开进来的专票能抵扣吗?
老师,你好,本企业一般纳税人,想问问一下,7月份开的进项可以留在8月份抵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