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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长投权益法和成本法如何如何,分录都是如何做的

2022-09-01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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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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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12:40

任意一个报表科目的会计处理一般分为两部分,即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包括确认的终止),知道了每个科目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过程中怎么做分录,大家的会计学习也就上了一个台阶。成本法和权益法是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两种方法。初始确认时主要关注按账面成本还是公允价值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而两者本质区别就是体现在后续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上。   区别一: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两头,权益法是中间。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二是对“四无”企业,“四无”企业,即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这种情况一般是买了少量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占20%以下,这些股份是非流通的, 在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而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则要依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准则来处理。比如:一个企业在二级市场上买了点股票,当然不能按长期股权投资来处理了。   区别二: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成本法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或派发股利时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货: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股利   权益法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货:投资收益   收到分红时:   借:银行存款   货: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分红时,资金从公司流向了股东,即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减少,而权益法的本质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要反映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享有份额的价值,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减少,那企业享有的份额的价值相应地也减少,所以这里又要贷记一笔损益调整。)   合并报表的时候,一般来说都是以成本法为基础,因为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般都是能够实施控制的,这种情况下都是成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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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一个报表科目的会计处理一般分为两部分,即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包括确认的终止),知道了每个科目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过程中怎么做分录,大家的会计学习也就上了一个台阶。成本法和权益法是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两种方法。初始确认时主要关注按账面成本还是公允价值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而两者本质区别就是体现在后续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上。   区别一:适用范围   成本法是两头,权益法是中间。 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二是对“四无”企业,“四无”企业,即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公允价值 不能可靠计量。这种情况一般是买了少量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占20%以下,这些股份是非流通的, 在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而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则要依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准则来处理。比如:一个企业在二级市场上买了点股票,当然不能按长期股权投资来处理了。   区别二:对投资收益的处理   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成本法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宣告或派发股利时   宣告时:   借:应收股利   货:投资收益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股利   权益法会计处理:   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货:投资收益   收到分红时:   借:银行存款   货: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   被投资单位分红时,资金从公司流向了股东,即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减少,而权益法的本质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要反映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享有份额的价值,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减少,那企业享有的份额的价值相应地也减少,所以这里又要贷记一笔损益调整。)   合并报表的时候,一般来说都是以成本法为基础,因为要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一般都是能够实施控制的,这种情况下都是成本法。
2022-09-01
你好 核心是控制的 第一条途径是判断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二条途径是判断给出持股比例(一般情况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可以看出,只要是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个别报表中都采用成本法核算,其他方式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则采用权益法,此时要根据影响程度来判断。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2022-06-28
成本法或权益法转为公允价值计量,都需要将剩余投资调整至公允价值,而合并报表不需要。成本法转为权益为,因为个别报表不涉及到科目的变动,所以不涉及调整公允价值,只在合并报表需要调整。股权比例上升也是一个道理。 个别报表 01 处置部分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解析: 这个没啥好解释的,卖东西,赚了钱,入投资收益 02 剩余部分追溯调整 有人说这是一种会计政策变更。其实不然。 控股时采用成本法,重大影响时用权益法,本身是同一个事项不同阶段的处理方式,即“本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本质差别而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不能算是会计政策变更。这里也顺便理解一个关键点,从控股到非控股,这具有本质差别,是一个重大经济事件,是前言所说的跨界。 成本法转权益法个别报表上的处理,是把权益法下该做没做的账给补上。很多人就卡在这点上,没法理解为何要进行追溯调整,其实这个只是一种单纯的方法处理。据说,国际会计准则中,个别报表就没有进行追溯调整,采用同合并报表相同的处理方式。但俺也没去找国际会计准则,有的小伙伴可以私聊发我一份。 这里个别报表一直采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不涉及跨界,所以不作卖掉再买回来的处理,只对账面价值调整。 投资时点商誉的追溯 如果投资时点,存在商誉,不论成本法权益法, 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商誉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中,个别报表中不体现。因为商誉是买卖差额的整体体现,长投无法代表被投资单位的整体能力,只有合并报表中才能体现出来。 如果投资时点,投资成本低于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营业外收入 相当于低价买入,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差额入营业外收入。 所以对投资时点商誉进行追溯,需要区分以上两种情况。 如果剩余长期股权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说明投资时点就存在商誉,这里也无需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因为跟成本法下处理方式一致。 如果小于,现在要视同一开始就采用权益法处理,那么我们在调整长期股权的成本的同时,差额入营业外收入。原因是原先成本法下,不确认差额。 但长投很明显涉及跨年,所以营业外收入科目得替换成留存收益。所以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留存收益 投资后的追溯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原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 资单位留存收益变动x剩余持股比例) 投资收益(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日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变动x剩余持股比例) 其他综合收益(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变动剩余持股比例)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其他原因导致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x剩余持 股比例) 解析: 这个处理就是原来按权益法应当确认享有的现在重新反映出来 权益法下分配现金股利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成本法下分配现金股利分录: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原先成本法下分配现金股利已反映了投资收益,权益法下调整时需要扣除。 所以说,调整留存收益和投资收益时,应自被投资方实现的净损益中扣除已发放或已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润。
2023-02-09
权益法适用联营企业,合营企业,随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持有比例20%-50%,成本法适用母子公司,只有发现金股利才确认投资收益
2022-08-18
初始成本和合并成本 合并报表层面净资产×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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