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农产品销售免税的那一个吗?
批发业是属于税务行业的什么业?我收到这条短信,需要怎么做? 风险信息描述:经分析,你企业可能符合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加计抵减政策,请您及时核实企业的行业类型。如确实符合政策,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加计抵减声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您可延伸阅读以下政策细节: 一、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老师,能帮忙解读一下吗?根据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二)明确“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可不计算增值税销售额。若电费发票不直接开给业主,不符合上述规定,则属于物业公司转售电。根据纳税人资格类型分两种处理方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照取得的电费计算进项、开具给业主的发票作为销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向业主收取的电费金额的1%缴纳增值税。
老师,请教一下,关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中第四条规定这些项目可以选择即征即退或者免税,但是在相应的目录中,只有即征即退的比例,没有免税,到底能不能选择免税?免税和即征即退的选择,除了考虑进项的问题还有客户对发票的需求,还应该考虑什么
老师,可以帮忙解读一下财税2001第113号文件的税收政策解读么,我们是属于批发,是按照第一项的第三条还是第四条执行
关于财政部2019年第39号 文件中 第7条。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请问老师,我们如果取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 进项税发票,是不是同样可以加计10%,用于抵扣 ? 还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这些行业取得的进项税加计10%抵扣
老师,您好。请教您的问题。现在我们查账发现2023年计提的永续债利息,记到“应付利息—永续债”科目里,但是2023年底支付利息时,计入了“财务费用”科目,并且已经审计完了。请问现在2025年要怎么调整处理?谢谢
老公哥注销新公司成本财务处理
我们开的是纸质发票,但是我去看红字发票的时候把红字发票开成了电子的,这个怎么办有影响吗
二月份收到光伏电费,但是一直没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第一季度已经报完税了,这种情况怎么办
老师,因为3月供应商开的进项有误,4月供应商红冲了,但是我们没有抵扣,同时我们把货又卖给了客户,3月也开票了,4月也红冲开票。4月交了3月的销项税额,现在是4月份入账,我们重新开的销项还要再交一遍吗?理不清楚了。
老师 税务专管员说我们职工人数和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 这个是怎么查的呢 我们企业所得税季度报人数和个税申报的是一样的呀
老师,怎么在医保系统添加新的单位信息
小规模减免的增值税,社保稳岗补贴,我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个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各自放营业外收入的其他,还是政府补助。
现在业务量不是很大,每次进货商品的具体名字 写在记账凭证的摘要里可以吗?库存商品后面就没有写二级科目了
请问,总账会计干什么?
是的,我们公司是属于农药销售
然后现在要销售吡虫啉出去,开发票是开成免税的,还是开有税率的
你好,开免税的税率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