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农产品销售免税的那一个吗?

老师,请教一下,关于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公告中第四条规定这些项目可以选择即征即退或者免税,但是在相应的目录中,只有即征即退的比例,没有免税,到底能不能选择免税?免税和即征即退的选择,除了考虑进项的问题还有客户对发票的需求,还应该考虑什么
老师,可以帮忙解读一下财税2001第113号文件的税收政策解读么,我们是属于批发,是按照第一项的第三条还是第四条执行
关于财政部2019年第39号 文件中 第7条。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请问老师,我们如果取得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 进项税发票,是不是同样可以加计10%,用于抵扣 ? 还是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这些行业取得的进项税加计10%抵扣
2023年加计抵减政策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按照《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请您对照上述政策文件规定,自主判断是否适用对应优惠政策。同时,我们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1.上述公告所称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简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老师,帮忙解释下,我看不懂意思…
老师 我想问一下 我们是小规模企业 分析仪器的制造 算是制造业 ,但我们产品还在开发阶段,还没销售出去, 我看文件说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要占总收入50% 2:要满足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13号)目前还没销售出去产品, 所以说不满足第一条 制造业主营收入占总收入50% ,我们现在是不是做研发费用没有用呀 可以做研发费用么?
是的,我们公司是属于农药销售
然后现在要销售吡虫啉出去,开发票是开成免税的,还是开有税率的
你好,开免税的税率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