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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们公司因为业务需要,中秋节送礼,要买卡,将近十万,开票是那种预售卡可以吗?开票是哪种可以呢,礼品?

2022-09-02 12:1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09-02 12:18

你好,开预付卡的可以的,开商品的名字或者是预付卡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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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47 追问 2022-09-02 12:37

老师,这个送人不是很敏感,比如收礼方要交20%的偶然所得,企业业务招待费根据比例还要调增,不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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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2 12:40

对的是的,但是你发福利不也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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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1447 追问 2022-09-02 12:41

老师,就是做账都没有问题,要交税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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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09-02 12:42

对的是的是这个意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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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开预付卡的可以的,开商品的名字或者是预付卡都可以。
2022-09-02
是的,就是开茶叶礼盒
2020-09-27
你好 可以开这类发票的 
2020-11-25
你好,可以直接开13个点的税票
2021-03-09
同学你好。若是开的普票,也就没事,该怎样调收入怎样调;但若开的专票,则涉及虚开,风险较高。正确处理: 发卡时/充值时 《国家 总局关于 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明确:“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或者接受预付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 故此时售卡方可以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消费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53号)第三条规定,购卡人与实际消费者在整个环节中只能取得一次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购卡环节取得商品和服务分类编码为“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设的60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而在消费环节不允许再次取得增值税发票。 资金结算时 如果售卡方(支付机构)与销售方不是同一方的情况下,售卡方(支付机构)在持卡人实际持卡消费后,要将卡片销售时收取的货款转给销售方;此时,销售方收到售卡方(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应向售卡方(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1-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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