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学员,不是的,因为价值600万超过了500万,不能税前一次性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财政部 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等16个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凡已经到期的,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是不是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可以延到2023年了
“今年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延长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至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老师,这是政策原文,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包括一般纳税人吗
对于财税2022年12号公告,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中小微企业在今年初至年底新购置都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此处的中小微企业怎样界定? 比如,设备600万买的,折旧年限5年,当年250万元可在当年一次性扣除,剩余250万元是在剩余的四年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吗?谢谢
对于财税2022第12号公告: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 (1)此处的中小微企业怎样界定? (2)2022年度买的设备器具单价500万以上的,比如我买的是单价600万,折旧年限5年,可在今天一次性扣除50%,即300万对吗?剩余的300万在剩余的4年中计算折旧税前扣除吗?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这个政策是否依然有效?
现在就业市场怎么样?好不好找工作?
现在的就业市场好找工作吗?
公司没有实际的生产工人,是在别的公司代加工的,但是有些材料是自己买的,这种情况下怎么核算成本?
老师您好,请问修改以前年度的纳税申报表要注意哪些细节呢?才不会引起税务预警,是先修改财务报表,其次 增值税申报表,最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吗?
老师,我们在公司记账方式,比如:销售结算单已开出,客户也付款,只是月末客户没有发货情况,我们会计记账是按照实际发货出库才上账的,所以她这笔账记得是客户的预收账款,但是客户的意思是,人家只是没有发货而已,这就是客户的货,就相当于暂存我们公司。这样的情况就是月底要出对账单给客户,记账方式不一样,会有分歧,对账单没法一致。老师正确的方式应该是怎么样的?
老师好,股权回购的具体操作是什么?何为股权回购,涉及的税种有哪些?如何计算
公司没有业务了,账面上还有多缴纳的增值税,要怎么办?如果申请退税是不是会引起税务局查账的风险
老师好,我有个问题想问你,我们公司总收入减去总成本减去开支,我们老板说要和总欠款加上已收的钱减去厂家的累计欠款相等是对的吗?
我们公司把电费都是付给个人,个人不提供发票。我做账也没有做电费支出,会不会有风险呢
建筑行业的税负率一般都是多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