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两个办法都可以的
老师,请问一下,我们有个员工(以下简称A)在3月份的工资里面扣了4月的社保(由于一点特殊情况哈),但是我发现做账的时候就不对了,正常计提工资是,借:管理费用-工资1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00,但是扣了这个员工的社保我就做,借管理费用-工资100,贷,应付职工薪酬98,其他应付款-社保2,然后4月份支付社保的时候,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20,其他应收款-个人社保18,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A在3月扣的社保)2 ,贷银行存款40,请问这样做是否正确?
老师,您好,上个月工资表错了,计提工资的时候多计提了1500,导致给员工也多发了1500的工资,但是后来员工把这个1500退回来了,我这个月做账怎么做呢,我是这么想的,当时我计提的时候是借管理费用215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15000;上个月员工把多发的1500退到公户了,多以做借银行1500,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1500,这样和本月发工资的时候借方的21500,两个一抵,应付职工薪酬就平了,可是之前我管理费用里面多了1500怎么办呢,还是我这样做不对?如果本月直接冲销多计提的1500,借应付职工1500,贷销售费用1500,那我收到银行的1500,贷方又什么呢,这两种方法感觉都有问题,求老师指点
假如我上个月本来是几天10000点工资的,但是弄成了11000,这个月发现以后,我要进行调整, 1、借:管理费用-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000 2、1、借:管理费用-1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1000 借:管理费用1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10000 同样的问题放在其他情况可不可以,就是多了我就调整多余出来的那部分,还是说要全额冲回,然后再做一张正确的呢?还是说两个方法都可以?
从基本工资里多扣出来的个税有200元。科目余额表个人所得税贷方有200元。在2023年12月发放工资时,给职工多发了5元。基本工资应该发9000元,实际发放9005元。做分录可不可以为:计提时:借业务活动费用9000贷应付职工薪酬9000。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9000个人所得税5银行存款9005。然后剩余多的个税,借个人所得税105贷其他应付款105还是说先将多余的个税借个人所得税200贷其他应付款200计提工资借业务活动费9000贷应付职工薪酬9000支付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9000其他应付款5贷银行存款9005可以这样调整账目嘛?(自己理解的就是多扣的个税再还给个人)
从基本工资里多扣出来的个税有200元。科目余额表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方余额200,(是前期从工资里多扣的)个人所得税贷方有200元。在2023年12月发放工资时,给职工多发了5元。基本工资应该发9000元,实际发放9005元。做分录可不可以为:计提时:借业务活动费用9000贷应付职工薪酬9000。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9000个人所得税5银行存款9005。然后剩余多的个税,借个人所得税105贷其他应付款105还是说先将多余的个税借个人所得税200贷其他应付款200计提工资借业务活动费9000贷应付职工薪酬9000支付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9000其他应付款5贷银行存款9005可以这样调整账目嘛?(自己理解的就是多扣的个税再还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