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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总部在上海,分公司在北京,今年是成立的第二年,公司名下只有社保和工资,可以选第一个不就地分摊吗

老师请问,总部在上海,分公司在北京,今年是成立的第二年,公司名下只有社保和工资,可以选第一个不就地分摊吗
2022-09-29 16:55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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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9 17:06

 你好;   分公司是否 独立做账报税的;这个员工是哪个公司的; 这样才好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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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   分公司是否 独立做账报税的;这个员工是哪个公司的; 这样才好考虑的  
2022-09-29
第一个有风险,长期你只有社保工资,没有收入,有隐瞒收入的风险。 第二个你有对应的收入吗?不管是成立单独的公司还是分公司,他都得有单独的收入才行。就是他自己的业务自己来做。不要用海南的公司给他缴纳。
2025-05-06
同学你好 总分公司统负盈亏的需要合并的
2022-06-27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只是不缴纳,但是还是要在你的电子税务局里边进行确认的
2022-03-28
同学你好 可以的, 2.其他的不需要了
20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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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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