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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 可以提请仲裁,但不适用于仲裁法,那依据什么呢? 那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老师好
可以提请仲裁,但不适用于仲裁法,那依据什么呢?
那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2022-10-03 10:3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免费咨询老师(3分钟内极速解答)
2022-10-03 10:36

1,在民事诉讼这一章知识点,明确了不了不可以仲裁。 2,就是可以申请仲裁,最终还是通过诉讼进行判决。仲裁庭会根据对应条款规定拒绝或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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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账用户5605 追问 2022-10-03 10:45

刚才忘了问 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这个时间段内一定能有结果吗? 是一裁终局,还是可以二审? 麻烦了啊,所有问题都交到您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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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0-03 10:48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这里的时间自然日。一裁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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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民事诉讼这一章知识点,明确了不了不可以仲裁。 2,就是可以申请仲裁,最终还是通过诉讼进行判决。仲裁庭会根据对应条款规定拒绝或移交。
2022-10-03
这个问题涉及到破产程序中的撤销权和个别清偿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撤销权是破产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是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防止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前进行不正当的财产转移或者对债权人进行不公平的清偿。因此,对于破产申请前的一些不当行为,如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等,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关于你提到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中止与继续的问题,这里指的是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的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由于破产程序的启动,为了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应当中止对该生效判决书的执行。这是为了防止在破产程序中,一些债权人通过执行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获得清偿,而其他债权人则无法获得公平清偿的情况。 至于你提到的个别清偿问题,确实存在一些矛盾之处。在破产程序中,对于未到期的债务进行提前清偿,通常是被禁止的,因为这可能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满足特定债权人的需求或者解决紧急问题,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批准进行个别清偿。这需要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裁决。 综上所述,撤销权和个别清偿是破产程序中的两个重要问题。在处理这些问题时,需要综合考虑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债务人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规定等因素。
2023-11-10
完整的法条这样的: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2023-11-10
您好! 正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行,背调一般是大厂公司类似美团和阿里这种找第三方的话会影响,一般公司背调就留个比较好的同事的电话就行。
2022-09-14
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有以下不同: 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即没有起诉权,而驳回诉讼请求是原告丧失了实体权利,也就是无胜诉权; 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 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通常在人民法院立案前或立案后诉讼程序刚开始阶段适用;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在人民法院依照程序法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完毕阶段适用; 4、采用的裁判形式不同,不予受理是对程序意义上诉权的确认,采用裁定形式,驳回诉讼请求则是实体意义上诉权的确认,必须采用判决形式; 5、上诉期限不同,不予受理与驳回诉讼请求当事人均可以提起上诉,但上诉期限前者为10日,后者为15日; 6、案件受理费不同,裁定不予受理、不收诉讼费,已收取应全额退还,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诉讼费用由起诉方负担。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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