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民事诉讼这一章知识点,明确了不了不可以仲裁。 2,就是可以申请仲裁,最终还是通过诉讼进行判决。仲裁庭会根据对应条款规定拒绝或移交。

请有认识HR的老师帮忙了解下,我和前公司有劳动诉讼,我有前公司的没签字辞退书,电话录音,和伪造我签字的笔迹鉴定书,对方提出可以和解但是离我的赔偿低于8千元,从仲裁到诉讼一年了,我是有把握性赢的,法官打电话说,要是接受了马上给,诉讼案件不用挂网上,省得你找工作背调受影响,真有这么影响吗?
老师好 可以提请仲裁,但不适用于仲裁法,那依据什么呢? 那和诉讼有什么区别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起诉和受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B.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C.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1年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D.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正确答案 : C 【知识点】民事诉讼的起诉和受理 D选项,什么时候用“驳回起诉”?什么时候适合“裁定不予受理”呢?总是分不清何时用驳回,何时用裁定?老师有小妙招没?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规定,针对债务人处理财产的有关行为,管理人提出请求撤销而法院不予支持的情形有( )。 A.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个别清偿B.债务人经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C.债务人因经营失误而支付赔偿金D.债务人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而支付的电费E.债务人支付人身损害赔偿金 正确答案 : A,D,E 问题:B选项,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的个别清偿,老师,本题中B项为什么不是?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的个别清偿,管理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除外,这句话怎么理解?
关于不应撤销的几点有疑问,请老师帮忙解答。 1、债务人经诉讼、仲裁、执行程序对债权人进行个别清偿,管理人请示撤销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我的问题是,教材中关于”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中止与继续“中提到,破产申请受理前,债权人就债务人财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民事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但尚未执行完毕的,破产申请受理后应当中止。 而这里又说可以进行个别清偿,那不是矛盾了吗?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老师Ktv需要报文化事业建设费吗
老师,请问一下,是不是像资产类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的减值,存货的减值,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都是影响利润的科目,都是为了不忽悠股民,所做的分录?
给人家开发票额度不够了,多长时间更新呢
老师,我们是白酒制造业,仓库里包装物还有瓶子很多都是库存数大于账面数,假如税务部门检查我们应该怎么合理解释啊
物业服务费已开具专票,已确认收入,对方对发票已认证,对方中途撤离,要求退物业费,账务能处理吗
老师,企业的实际挖制人(不是法人)入到公司100万,公司用这100万兑成汇票,再用汇票进货,有钱后再还实际控制人100万,这样做有什么不妥吗
老师,请看下经营范围如下餐饮管理服务、商务信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酒店管理服务、礼仪服务、企业管理服务;销售:酒店用品、厨房设备、厨房用品、洗涤用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请问能开人力资源服务发票吗
老师在第一二三季度都是30万元在第四季度是120万这时第四季度就要按1%缴纳所得税对吧
老师,牙科中心账务处理我先看哪个模块?
无票收入报税了,现金需要转入公账吗
刚才忘了问 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 工作日还是自然日? 这个时间段内一定能有结果吗? 是一裁终局,还是可以二审? 麻烦了啊,所有问题都交到您手里了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这里的时间自然日。一裁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