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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一纳税年度,甲国M公司来自田国所得1000万美元,来自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来自丙国分公司所得100万美元。所得税税率甲国为40%,乙国为50%,丙国为30%。要求:用综合限额抵免法与分国限额抵免法计算甲国M公司国外所得税可抵免数额以及甲国政府可征税款。

2022-10-14 16:00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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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4 16:21

你好,学员,具体哪里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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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员,具体哪里不清楚
2022-10-14
M公司甲国应交所得税=(1000%2B200%2B200)*40%=560 M公司乙国所得税可抵免数额=560*200/1400=80 M公司丙国所得税可抵免数额=560*200/1400=80 甲国政府可征税款=560-80-60=420
2022-06-24
你好,本题计算需要一些时间,稍后回复。
2023-12-16
你好,正在计算中,请稍后
2021-11-11
同学您好,正在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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