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可以这样操作的,因为毕竟是预缴企业所得税,后续还有汇算清缴的。

我们今年是第一年申报加计扣除,原本可以退税1521929.07*0.25=38.04万,但因为税务要查账,说退1万多就不用查账,超过就要查账,所以我们就在加计扣除上把50行的金额从原1070664.61调至3046000.37 使最后51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总额变成了40427.25,只能退40427.25*0.25=10106.81然后高新申报的中介人员说今年高新是机器打分系统。里面说了按最小分值的测算研发费用,这会导致高新研发费用不达标 现在企业在高新评审中会遇到一个问题:评审专家问题,账面上研发费用与加计扣除金额差异过大,基本是全部剔除,会问你研发费用是否合格 从而引起研发费用真实性问题 就会对高新申报有影响是这样吗,(高新说我们高新申报要在2022年11月份才办下来)
10月份申报可就1至9月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享受100%加计扣除,需要你们公司提供2022年1至9月(9月可预计数,其他月份实际核算数)实际发生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核算数据。 下周一前:10月份征期预计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金额,单位,元,按100%比例加计扣除。 老师 您能帮我看看这是什么意思吗?这是税务专管员刚发给我的 谢谢老师
高新认定有效期今年11月份到期。3季度的加计扣除按科技中小型申报的,4季度到期的话 按照制造业研发费用政策加计扣除 可以这样吗
老师,你好。我们公司2022年4月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我们在上个月的所得税申报时 “7.1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按100%加计扣除) 填了”30955.17,现在收到提醒函 研发费加计扣除额:30955.17 提示提 醒信息:您单位为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纳税人,《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中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中加计扣除 优惠金额为1000的整数倍或者≤100000,可能存在享受不应享受的优惠事项的问题,这个是什么原因?
老师 这个政策是不是说固定资产一次性折旧没有500万限制?(政策要点: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