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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你好。我们公司2022年4月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我们在上个月的所得税申报时 “7.1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按100%加计扣除) 填了”30955.17,现在收到提醒函 研发费加计扣除额:30955.17 提示提 醒信息:您单位为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纳税人,《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 (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中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中加计扣除 优惠金额为1000的整数倍或者≤100000,可能存在享受不应享受的优惠事项的问题,这个是什么原因?

2022-11-07 09:54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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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7 09:56

同学你好 意思是你不能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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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 意思是你不能享受
2022-11-07
您好,您填写A107012表单了?
2022-05-24
您好,是21年开票在3季度申报上半年的
2022-01-18
同学, 这种是提示性的风险,并不是强制性逻辑风险,可忽略,如实申报即可。
2021-03-29
同学您好,正在解答,请您稍候
202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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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 官方答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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