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 这个是文件 2013 41号文 件有规写

老师好,我们给介绍客户给公司的介绍人,有返佣的政策,但是这些人不是我公司正式员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率太高,介绍人不同意,经过协商,我们跟介绍人签署劳动合同,但是他社保在别的单位缴纳,我们每月正常给他申报工资,这样有什么风险吗? 如果可以这样操作在规划介绍人工资时,我工资框架定位哪些合适
(三)产品赎回 1.投资者可以在赎回开放期(每月前 5 个产品工作日)的 9:00-15:30 提出赎回申请,赎回申请将于赎回开放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产品工作日(T+1 日)确认。,老师这个是什么意思
老师,这个选项E是什么意思啊?赎回的情况在哪有介绍?
我在准备标书的材料,里面有一项是保证金回执,是什么意思啊,这个我该找谁要
老师,你好,我公司在没有开关插座的进项票情况下把销售票开出去了,后来进项票又拿不回来,这种情况有什么处理办法啊?
老师,有个客户突然走了,公司需要注销,他是小规模公司,是2021年成立的,他这些年有开票出去,没有成本票回来,利润有160多万,请问这种注销的话是需要补很多税吗?
采矿权直接转让VS公司股权转让哪个更划算
老师,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有啥区别
老师,是金店,期初建账怎么建呢?需要知道哪些数?有一个总公司,底下三个分店,总公司采购给各个店调拨,我需要建4套账
老师,1个外国客户,汇美元时钱打入到我们的外币户,汇港元时钱打入到我们的人民币户,应收是不是设2个,一个是收美元的一个是收港元的?
矿权过户,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要交哪些税
老师,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就和小规模公司一样做账了是吗?
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其销售A、B两项商品,合同价款为2000元。合同约定,A商品于合同开始日交付,B商品在1个月之后交付,只有当A、B两项商品全部交付之后,甲公司才有权收取2000元的合同对价。假定A商品和B商品构成两项履约义务,其控制权在交付时即转移给客户,分摊至A商品和B商品的交易价格分别是400元和1600元。上述价格均不包含增值税,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纳税义务于取得收款权时产生。 要求:对做甲公司相应的账务处理。
老师,二手车经销公司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及增值税计算有什么要点
老师,是金店,期初建账怎么建呢?需要知道哪些数?有一个总公司,底下三个分店,总公司采购给各个店调拨,我需要建4套账
给我看看啊老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1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3-7-15 打印本页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现就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公告如下: 一、企业混合性投资业务,是指兼具权益和债权双重特性的投资业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本公告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被投资企业接受投资后,需要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利率定期支付利息(或定期支付保底利息、固定利润、固定股息,下同); (二)有明确的投资期限或特定的投资条件,并在投资期满或者满足特定投资条件后,被投资企业需要赎回投资或偿还本金; (三)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净资产不拥有所有权; (四)投资企业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投资企业不参与被投资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混合性投资业务,按下列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对于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利息,投资企业应于被投资企业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并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被投资企业应于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利息支出,并按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二)对于被投资企业赎回的投资,投资双方应于赎回时将赎价与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益,分别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三、本公告自2013年9月1日起执行。此前发生的已进行税务处理的混合性投资业务,不再进行纳税调整。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7月15日
就是支付利息作为支出。 如果后来又买回来了,买入价与投资成本之是的差额要计入损益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