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挂靠方把钱转给你们,是向你们购买相关空调、办公家具等资产,你们需要向挂靠方出具发票,挂靠方凭你方开具的发票入账。

老师,我们是被挂靠公司,我们把劳务和一些辅材都给挂靠方,我们只采购主材,有个问题,工地上买了空调,还有一些办公家具,都是挂靠方出钱买的,就是挂靠方把钱以现金形式转给我们,我们再公对公给供应商转款,这样三流一直了,现在是,挂靠方想把这部分发票充当他们的成本,这样可以吗?像电脑,空调,家具,板房等这些固定资产,能充当他们的成本吗
亲想请教一下你:现在我们挂靠的项目有个挂靠人之前让我们公司代付了一笔保证金给到甲方30万(他并没有拿钱,是让公司出的钱,现在他在公司账上还有50万,公司扣除这个代付的30万后,还差他20万未结),现在他想甲方直接把这个钱以房子的形式抵给他(因为对方还欠他一些钱,加上我们这个30万,合计有200万吧)这样操作可形吗?我的意见是内账是可以理解,站在外站的角度的话,这个账平不了是吧,因为这个账是没有从直接从甲方退回到我们公司,我们的账平不了,所以这部分我们采取的方式是收取挂靠人的企业所得税30万*0.25=7.5万,(因为正常模式是甲方退回30万给到我们,他们再来找我们办手续是需要拿30万发票才能打款给他的)这样操作相当于我们损失了30万的成本发票,所以要收挂靠人的7.5万税,2.这个账外账还是平不了是吧?
老师,下午好,我想问一下对方公司没办法给我们公司开发票,我这边可以公对公给对方公司转账吗?要怎么做账呢?对方公司是养殖企业,不能开建筑服务目前我们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是不是只需要考虑这笔款项在汇算清缴时调增产生企业所得税就可以了?但是我们跟他们公司没有任何的业务往来,是他们在我们公司挂靠了一个小工程,我们收到业主给的工程款,所以要把工程款从我们对公账户转出给真正的施工老板,但是施工老板有个养殖企业要我们转入他那边的对公账户上往来款是做应收应付吗?但是这笔钱给出去就不会有下文了
各位老师大家早上好,我们公司是劳务派遣的那种形式,然后有下游公司等于是挂靠我们公司的资质,产生劳务费用69000,但是实实在在的我们公司只收取6210元的服务费,剩余的62790元要给下游公司的这些保安发蒋的,总计就是62790元,然后,都是通过公司公户给发放工资的,以前就是这样,我刚来接手,老板就问这样发合不合理,比如这些没有交社保之类的,通过公户发放工资,但是如果下游公司的队长直接付款62790元,不是对方还要开发票进来吗,这样人家肯定不行的,我想问一下,其实我们公司只收取了人家6210元的服务费,发工资只是走银行流水呢,现在我想请问老师,到底怎么处理才合规,还能让老板觉满意呢,请老师们指点一下吧,谢谢
以前的项目有7.8年,从去年打官司到今年别人材料商A公司打赢了,官司未结时:法院从最开始冻结120万(相当于我们账上120万不能用),然后到上月官司对方打赢了,法院直接把120万划走了,那么请问一下三个问题:1.官司未结时,冻结的120万如何做账;2.官司了结了,对方A材料商赢了,我们输了,我们的钱被法院直接划扣了(不是直接转给A材料商的)那这个账应该如何做;3.因为是挂靠项目我们根本都不知道差这个材料商A公司的钱,现在打官司才知道,别人赢了,法院把钱从我们账上划扣了,那我们还没有找对方开发票,这个发票还能找对方要吗,对方会开吗?4.开发票与不开发票账务处理是否一样,应该如何做账?
朴老师,我公司买的货给供应商支付的货款是100元(含税价)10件,税率13%。那供应给我开票的话,金额就是100/1.13=88.5,税费=11.5,单价=88.5/10=8.85?
老师,公司租了村子里的田地,这个租金还有赔付的青苗费直接从对公账户转,只有租赁协议,能正常入账吗
老师,之前收到的承兑贴现到账了怎么写分录
之前考了一个初级统计证,一直没继续教育,会有影响吗
电子税务局怎么样导出发票,上传到做账软件上?在哪里导?
董孝彬老师,一家建筑企业,开具了1张5万的外经证,在跨区域预交税款时,享受附加税减半政策,以及月度不超10万,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的政策吗
郭老师,债务重组,债务人用自己的股权还债,用哪天的公允价值,用别人的股权还债,用公允还是账面价值入账
给公司买了电梯但是不明确用途,是给客户装的还是给自己人用的这个分录写在建工程还是借固定资产借进项税贷应付账款?
老师,我们2025年7月份给供应商打了7万块钱,对方没给票,我们也没计提2025年成本,现在对方开票73000,含尾款3000质保金暂时不付,这个记哪年成本
法人在25年7月-26年7月借款50万,但是没有约定利息,但现在把借款协议重新签订了,约定了月息2000, 因为之前没约定利息,所以没缴纳增值税,那现在增值税要怎么处理
不是向我们,是我们去采购,需要挂靠方承担
你好,整个过程是这样,资金流向上,挂靠方——>你方——>供应商,货物流上,供应商——>你方——>挂靠方,发票上,供应商——>你方——>挂靠方,你方收到供应商开具给你方的发票后,你方也需要向挂靠方开具发票,这样才能三流一致。最后体现的就是挂靠方出钱购入的资产,可以入挂靠方的成本。你方是中间商,相当于代买。
老师,我们2020年有30万成本发票忘记入账了,现在还能入账吗
你好,这属于跨期费用,原则上需要做会计差错更正处理,入到2020年的账里面去。建议与税务局沟通一下税金抵扣事宜。
这是普票老师,必须和税务局沟通吗
你好,普通发票不涉及进项税金抵扣,但是有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影响。 我发你政策规定,最终你要和你当地税局确认一下让不让你调整成本费用 ,实务中各地方的政策可能不太一样。 (一)会计处理 一般情况下,会计处理体现权责发生制原则,注重实质重于形式。2020年的成本费用列支在2022年,原则上是不允许的。如果金额较大,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还原调整2020年的报表, 在会计处理上,看重实质,只要费用真实发生了,是可以入账报销的。 (二)涉税处理 问题的关键在于,跨年的费用发票入账后(无论是记作本年费用,还是记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税务是否认可其能在所得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和2012年第15号公告对此作了解答,解决了纳税人跨年度取得发票的税前扣除问题。公告的主要精神是: (1)所得税预缴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核算,汇算清缴时按税法规定处理,避免了退税的繁琐手续。 (2)逾期取得的票据等有效凭证,在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可追溯在成本、费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即企业应先行调增成本、费用发生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实际收到发票等合法凭据的月份或年度,再调减原扣除项目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在费用支出等扣除项目发生的所属年度造成的多缴税款,可在收到发票的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申请抵缴,抵缴不足的在以后年度递延抵缴。 (4)申请抵缴或是要求税务机关退还税款,时限不得超过3年。 综上,可以提炼出简单易懂的规则:费用真实发生,跨年也可入账,申报可以抵扣,时限不能太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