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不用 食品经营许可证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不用再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了_ https://www.360kuai.com/pc/9023003d73cbb8277?cota=3%26kuai_so=1%26sign=360_57c3bbd1%26refer_scene=so_1
现在预包装食品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了是么?加到经营范围+备案了?
老师,您好。粮油是预包装食品吗,开票需要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是不是就不需要做预包装食品备案
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是不是就不需要做预包装食品备案还是说,只能做预包装食品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需要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
个体经营范围,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需要办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唱歌几百元发票能做福利费吗
给供应商付款扣了手续费 借:应付账款10000 财务费用5 贷:银行存款10000 银行存款5 这样做会计分录可以吗?还是贷银行存款10005?
娱乐服务可以写福利费吗
老师,这个账套启用期间写什么日期啊 电脑账是3月份的 那年份选?
3.20x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一栋厂房为合并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并于当日起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合并日◇该厂房的账面原价为7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甲公司投资当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50万元,"盈余公积"为20万元。合并当日,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甲、乙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2.20x4年3月1日,乙公司通过换股合并取得了B公司70%的控股权。乙公司共计发行股票(债券)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合并日市场价格为每股2.5元。同时,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过程中产生的佣金、手续费等10万元,支付与合并直接相关的费用5万元。合并日,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其中,股本15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00万元和100万元。合并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其中增值额500万元为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乙、B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3)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金额。
老师,如果企业注销要不要查历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
年报已公示是上传成功是吗
3.20x4年5月20日,甲公司以一栋厂房为合并对价,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并于当日起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合并日◇该厂房的账面原价为7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万元。甲公司投资当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为50万元,"盈余公积"为20万元。合并当日,乙公司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600万元,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甲、乙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甲公司合并乙公司的会计分录。
2.20x4年3月1日,乙公司通过换股合并取得了B公司70%的控股权。乙公司共计发行股票(债券)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合并日市场价格为每股2.5元。同时,乙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发行过程中产生的佣金、手续费等10万元,支付与合并直接相关的费用5万元。合并日,B公司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500万元,其中,股本1500万元,资本公积500万元,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分别为400万元和100万元。合并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其中增值额500万元为固定资产的评估增值。假定此项企业合并之前,乙、B两公司之间没有发生任何交易,会计年度和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不考虑相关税费。要求:(1)假定该合并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2)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编制乙公司合并B公司的会计分录;(3)假定该合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计算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商誉金额。
不仅仅是销售预包装食品
您好,那您还想问什么问题?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办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是不是就不用办预包装食品备案,还是一定要办预包装食品备案,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含预包装食品销售的范围就 不用办了
这个文件你看一下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须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17:07 信息来源:区审批局审批二科(综合审批科)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但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备案事项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二、备案机关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备案要求 1.自2021年4月29日起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区分是否包含冷藏冷冻食品,统一纳入预包装食品规范管理。 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小食杂店按照有关地方法规规定进行监管。 3.属于特殊食品的预包装食品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4.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用语,统一表述为“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四、备案流程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实行“多证合一”管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多证合一”管理功能自2021年6月15日起上线运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专栏中的“我要开办企业”,进入设立登记流程,完成“多证合一”下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 1.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可以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一并完成备案,也可以在登记注册后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变更备案——“多证合一”,办理备案手续。 2.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人应当按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中信息采集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其中两个以上外设仓库地址、自动售货设备摆放地址采取上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两个以上外设仓库地址列表”(附件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自动售货设备摆放地址列表”(附件4)形式提交。在信息采集项目中,经营者(签章)由系统自动调用电子印章或签名;食品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经营场所由系统自动获取,其中经营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五、备案编号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编号以YB标识,由YB后加14位**数字构成。14位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默认1)、2位省级行政区划代码(33)、2位地市级行政区划代码、2位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其中校验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示例:杭州市西湖区首个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编号 YB1330106000001,其中前三位数字133全省统一,后续数字按照要求编写。 六、其他要求 1.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申请备案的,应当由经营者先申请注销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后再办理备案。 2.已经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扩大经营范围后不再符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情形的,应当在扩大经营范围之前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删除“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项目,“多证合一”备案失效。变更后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