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不用 食品经营许可证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不用再办《食品经营许可证》了_ https://www.360kuai.com/pc/9023003d73cbb8277?cota=3%26kuai_so=1%26sign=360_57c3bbd1%26refer_scene=so_1
现在预包装食品不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了是么?加到经营范围+备案了?
老师,您好。粮油是预包装食品吗,开票需要有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吗
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是不是就不需要做预包装食品备案
如果食品经营许可证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是不是就不需要做预包装食品备案还是说,只能做预包装食品备案,食品经营许可证不需要包含【预包装食品销售】
老师,请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包含这种瓶装酒水吗?营业执照上还需增加酒类经营吗?
我的账面余额跟可用余额不一样,账面余额有2000多,可用余额是负20
有关应交税费的巩固题 作业本作业题 资料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初“应交税费”账户余额为零。当月发生以下业务: (1)购入材料一批,价款300000元,增值税39000元,以银行存款支付,企业采用计划成本核算,该材料的计划成本320 0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2)将账面原值600000元、累计摊销60000的专利权出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的价款550000元、增值税额33 000元,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假定没有其他因素; (3)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价款600000元,增值税78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消费税税率10%,该批商品的成本500000元;(4)月末计提日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7%)和教育费附加(按3%)。 要求编制以上业务相关的所有会计分录。(金额单位:元)
老师,企业从境外所得已在境外交所得税为什么能抵境内的应纳税额呢,境外的都交给国外了,又不是交境内的哦
老师消费税什么时候用组成计税价格
老师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为什么是在背书人签章栏签章,持票人不是被背书人吗
某企业2X20年5月份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企业购入甲材料6000千克,单价48元,乙材料 4000千克,单价98元,增值税税率为13%,材料未到,款项未付。 2.企业通过银行支付上述购入的甲、乙材料的外地运杂费20000元,按材料重量比例分配。 3.上述甲、乙材料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 4.仓库发出材料,用途如下:生产A产品领用甲材料 1000千克,乙材料500千克;生产B产品领用甲材料 600千克,乙材料200千克;车间一般耗用领用甲材料 100千克。材料均为本期购入,按实际成本核算。 5.企业销售A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 45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3%,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6.企业通过银行发放职工工资685000元。 7.企业分配本期职工工资,其中A产品生产工人工资 340000元,B产品生产工人工资260000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80000元,行政管理人员工资50000元。8.企业按各自工资额的12%计提住房公积金,按18%计提社会保险。 9.企业通过银行支付A产品的广告费100000元。 10.企业计提应由本期负担的银行临时借款的利息 个 5800元。 11.企业计提本期固定资产折旧,其中车间设备折旧额23000元,行政管理部门折1旧6000元。 12.企业通过银行支付本期管理部门的办公用品费 4200元。 13.将本期发生的制造费用按生产工人工资比例分配计入A、B产品的生产成本。 14.本期投产的A产品全部完工,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生产成本。 15.结转本期已销A产品成本3000000元。 16.将本期实现的各项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17.将本期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18.假设企业没有纳税调整项目,按2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 19.将所得税费用转入“本年利润”账户。 20.将本期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要求:编制上述业务的会计分录。
老师,银行按规定加收的罚息为什么不是行政罚款,而签发空头支票就是呢
请问是帐益达记帐软件吗
办营业执照时候密码也不记得了怎么办
你好我想问下,我服装店营业执照几年前就没有了,都不记得营业执照上的编号啥的怎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操作呀
不仅仅是销售预包装食品
您好,那您还想问什么问题?
我的问题是,如果我办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含预包装食品销售),是不是就不用办预包装食品备案,还是一定要办预包装食品备案,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含预包装食品销售的范围就 不用办了
这个文件你看一下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须知 发布日期:2022-05-17 17:07 信息来源:区审批局审批二科(综合审批科)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但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一、备案事项 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 二、备案机关 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备案要求 1.自2021年4月29日起对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一律实行备案管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区分是否包含冷藏冷冻食品,统一纳入预包装食品规范管理。 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小食杂店按照有关地方法规规定进行监管。 3.属于特殊食品的预包装食品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4.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用语,统一表述为“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四、备案流程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实行“多证合一”管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多证合一”管理功能自2021年6月15日起上线运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专栏中的“我要开办企业”,进入设立登记流程,完成“多证合一”下的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 1.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可以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时一并完成备案,也可以在登记注册后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变更备案——“多证合一”,办理备案手续。 2.申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申请人应当按照“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采集表”中信息采集项目,填写相关信息,其中两个以上外设仓库地址、自动售货设备摆放地址采取上传“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两个以上外设仓库地址列表”(附件3)、“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自动售货设备摆放地址列表”(附件4)形式提交。在信息采集项目中,经营者(签章)由系统自动调用电子印章或签名;食品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经营场所由系统自动获取,其中经营场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五、备案编号 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编号以YB标识,由YB后加14位**数字构成。14位数字从左至右依次为:1位主体业态代码(默认1)、2位省级行政区划代码(33)、2位地市级行政区划代码、2位区县级行政区划代码、6位顺序码、1位校验码,其中校验码由系统自动生成。 示例:杭州市西湖区首个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编号 YB1330106000001,其中前三位数字133全省统一,后续数字按照要求编写。 六、其他要求 1.已经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申请备案的,应当由经营者先申请注销原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后再办理备案。 2.已经备案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扩大经营范围后不再符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情形的,应当在扩大经营范围之前申请变更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删除“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项目,“多证合一”备案失效。变更后应当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