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你好! 重新计算的是审理期限,是正确的

老师您好,想咨询三个问题。我们是做规划设计,没合同,假如年初到年底,一共收到预收账款200万,对方一直不开票说以后再开,我们也为对方服务了,也值他们付的款项,所以12月底想确认不开票收入。1:我们平时开出发票的项目名称是:专业技术服务,请问这200万的无票收入需要交印花税吗?印花税到底是按什么确认交不交?2:以前的工资全入了管理费用,其实在收到预收账款时,人员工资已经是劳务成本了,只是没确认收入,就记入了管理费用,现在12月确认收入时,如果只把本月工资计入劳务成本,这成本费用就太低了,怎么办?还有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计入劳务成本吗?3:公司注册资本10万,确认收入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净利润假设按100万计算,第一次提取盈余公积金,按10%计算,10万,就会远超(注册资本的50%)5万,那怎么提取,是严格遵照法定提取10%10万,还是只按利润的一半50万来提取10%5万?谢谢,麻烦老师了。
老师,这个题的答案是对的吗?我怎么记得在另外一个地方做到的时候B选项意思补充侦查适用 延期审理,就是继续计算,而不是重新计算?
1~外购实大地板,取得增值税专票金额150万元,另支付运费专票金额2万,2~将一述外购大板70%连续生产a型大地板,当月不含税销售额200万,老师,答案里1的消费税150*0.05=7.5,然后求2的消费税200*0.05-7.5*70%,答案算的时候没加2万运费,然后又有一问3~将上述外购已税木板30%委托乙厂加工b型地板,不含税加工费5万运费,乙厂没有同类产品,就得用组成,组成的成本用了(150+2)*30%,又加了运费,老师我想知道答案是不是有问题,这个运费在消费税里到底什么时候计税
甲公司从事建筑材料销售的一般纳税人,于2020年7月15日领取营业执照,公司财会部门到税务局登记,经营期间发生如下事项:(1)由于疫情影响,甲公司于2021年4月因经营地点变动,涉及变更税务登记机关。(2)2021年12月初“本年利润”账户贷方余额为1130000元,“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借方余额为100000元(为5年内未弥补亏损),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21年12月末,该公司实现的营业利润是480000元,利润总额为500000元,包含国债利息收入10000元,税收滞纳金20000元,未经核准的准备金支出10000元,用于目标脱盆地区的扶盆捐赠支出90000元(以上均为纳税调整事项)。(3)2022年3月,税务机关税务检查时发现2021年存在有虚开发票行为。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犬素,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甲公司可以办理税务设立登记的期限?(2)根据资料(1)甲公司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符合规定吗?为什么?(3)根据资料(2),计算甲公司应纳税所得额?(4)根据资料(3),虑开发票符合重大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是什么?题目是完整的四个小题咋回答
老师好,我想问下现金流量表: 1、我们是遵循小企业会计准则报年报,然后发现现金流量表里面有地方和做账系统不同,然后其中税局年报中:现金流量表里没有税费返还,是否可以把金额加在:收到与其他警用活动有关的现金里? 2、在填现金流量表的时候有个问题就是税务局系统里的年报只能把期末现金余额算成做账系统里第六大项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而不是期末账上的现金余额,且税局年报中无现金流量表附表项目,是不是这个原因导致的不对?但是我们上一年年报就是完全正确无误的,所以想请问老师该怎么解决
老师,收到一张维修费发票500,然后税率是免税的?
我们公司将吹膜车间厂房加高,费用在20万,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呢
请问电子税务局修改了报表以后 专管员从后台能看到之前未修改的数据吗
老师,对方向我单位开具7800的发票,但我方实际支付7600,这个账务如何处理
老师您好,我是变更经营范围了,备案勾选需要选择哪几项啊
老师,请问现在临时工的工资怎么发放,如果要对公发放应该准备哪些资料才合规,需要帮临时工购买社保吗
保险公司给项目上赔偿的9000计入什么科目 后面资料附写什么
老师,几年前有一笔预付款尾差0.06元,一直挂着,我在24年的直接冲掉了,放在了营业外支出。但是这个月供应商特意给我多开了0.06元,那我要把24年冲掉的0.06元冲回来吧,怎么做会计分录呢?做营业外支出贷方?
一般纳税人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要缴纳哪些税费,税率是多少
目前库存是90万,未来还要第一批买170万,如果投入100万,怎么知道后续还要不要继续投资,一年销售是540万,成本是40%.平台这些是42%.头程8%,怎么看这个项目是否可行,是否只需要投入100万,后续不再投资
一般来说侦查完毕就应该来到审理阶段
但是优于补充侦查,所以补充侦查占用了原本的审理时间,所以审理时间应该按照补充侦查结束之后,再重新计算
同样是延期的这个,是哪个知识 是继续计算,而不是重新计算?
因法定事由或者特殊情况无法准时参加开庭审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期限不计算在诉讼审理期限之内。是这个点吗
审理,是只有延期和中止审理是吗?而延期是事由选择是可以再继续,而中止审理的情形就是一些客观没办法继续审理的吗?
诉讼时效暂停计算,从中止原因消灭之日起,时效期限连同中止前的期限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