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符合要求的可以的。
船出租开票几个税点,我们是一般纳税人
老师您好!我家软件服务期限是25.7.1-26.6.30,一共是2万元,需要平均分摊到服务期间的每个月,现在是需要挂应付1万元,付款1万元,那么借方我的科目要做什么
老师,您好!问下,这样的发票能入账吗?
老师好,接手一家账,里面的应付账款~暂估,是负数,是怎么回事,
老师这4个公式都是求的什么 迷惑了
老师您好:在这图片,开头的“某运输公司按照规定”,该选择哪答案? 麻烦帮冯同学解答处理。谢谢!!
老师399课还能换869的课了吗
老师最后一个分局帮忙解析一下,谢谢
关于个税系统,备案办税人员信息。小规模个体户。电子 税务局老板报的税。个税备案办税人员信息可。以填老板的吗
工商年检,是不是这样就算结束了
怎样才算符合要求?
我的这个可以申请吗?如果可以的话,是申报完税款就直接申请吗?
一、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增量留抵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2019年3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 二、如何计算当期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 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1.计算进项构成比例 进项构成比例为2019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举个例子:假设该企业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21.17万元,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为801.30万元,则退还比例=721.17/801.30=90%。(通俗理解就是实际取得专票的那部分占全部当期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例,就是实际取得专票的那部分才能退还,因为现在没有专票的也能抵扣了) 2.计算增量留抵税额=2019年9月期末留抵税额57万元-2019年3月期末留抵税额10万元=47万元。 3.该企业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47×90%×60%=25.38万元。 三、申请退还留抵的条件是什么?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1.自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连续六个月(按季纳税的,连续两个季度)增量留抵税额均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2.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3.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 5.自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 (简单的说:增值税进项税额高于销项税额,符合上述要求,高出部分企业可以向税务局申请退税,也可以留到下期抵扣。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留抵税额。) 四、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当如何进行处理? 该企业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参考《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收到退税款项的当月,应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收到退还的期末留抵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0%改成了100%
那意思是我这个不符合留底退税条件?
符不符合我也不知道,你看一下,自己计算一下可以吗?
我不太明白,所以请教一下老师。我这个公司今年没业务,以前也没留底。就是十月份收到的这个咨询费认证了,就造成了这月申报后就留底,请问符合条件吗?可以申请退款吗?
不符合要求不可以退税的,你就一个月留底,人家是连续六个月。
好的,谢谢老师
不用客气,工作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