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你好,可以个人对印度尼西亚公司公户的。

请教下关于进口业务。进口报关单上境内收货人A 和消费使用单位B是不同的两家公司, 并且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写了境内收货人的公司A。 我们问过第一家财务公司,他们的解释说,因为B是“消费使用单位”, 才真正拥有货物所有权。 如果缴款书开给A, A因为没有货物所有权,即使进项税缴款书开给A,但A也不能享有进项税抵扣。 这样的说法对吗? 另外,我们又咨询过第二家财务公司,另一种说法是: A可以不充当“纯代理”(即进口买卖的业务实际是B在做,不是A来做); A应该要充当“代理进口”,然后做经销销售给B,相当于对境内销售,再给B开具国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这样的话,A就可以用海关开具的”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进项税,来抵扣销售开具给B的国内专用发票上的”销项税“? 上面哪个说法对?
国内公司(普通商贸企业,头一回买国外的商品)要购买印度尼西亚货物,可以个人对印度尼西亚公司公户吗?然后海关缴款书开国内公司的名字,主要是我们从印度尼西亚购买货物,然后卖给国内客户
我司为自贸区企业是A ,国内供应商是B,国外客户是C C从A处采购商品(美元结算),A从B进货(美元结算),由B出口,A提供给 C清关手续,提单在路上更改发货人和收货人,这个业务在财务和税务上如何合规合法呢? 这个业务模式看起来像是一种转口贸易,也就是A公司作为贸易中介,B公司作为实际出口商,C公司作为最终买家。在财务和税务上的合规性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发票问题:A公司从B公司采购商品时,B公司应向A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再将商品卖给C公司时,也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税务问题:B公司作为出口商,其出口的商品可以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A公司作为贸易中介,其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外汇管理问题:A公司收到C公司的美元付款后,需要按照中国的外汇管理规定,将外汇兑换成人民币。同
客户问: 有个事情咨询你一下,我在非洲接了一个业务,对方公司是非洲肯尼亚的公司,跟我中国的一个一般纳税人单位签订,接的项目是“合同是咨询服务,对方是开发公司”然后有肯尼亚的货币“肯尼亚先令”支付给我,我想咨询几件事情: 1、肯尼亚的公司如何直接对公支付给我? 2、对公支付给我,到我公司账上,我要承担多少税金、手续费等多少? 我回的客户: 1、开个外币户,就可以收款了 2、公司对接的业务是业务咨询费的话,就看我们这个项目地是不是在国外,如果在国外,那就普票免税开票就行。企业所得是合并国内的业务来计算,是否有利润,按照正常企业所得税缴纳就行。外币户只有折算汇率这块有不一样。 请问老师,这么回答是否正确
你好!2025年1月份收到笔个税手续费返还,当时没有计提增值税,现在税局要求在2025年第四季度更正,那我的账已经结账了,我要反结账还是在2026年补计提可以了?
老师好,请问下,当地产企业,拿地出让合同印花税应该计入损益还是开发成本?
老师,我们公司是做熟食的,有一些从肉上剥挑下来的羊油我们想把熬成食品级的羊油销售的,请问这块需要啥资质吗?
请问会计可以做全国的账吗
职工教育经费怎么核算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员工在2月上班19天,应出勤20天,春节有上班3天,那这三天要给加班费吗,劳动法怎样约定呢
老师 2024年4月 有一张运输发票税务系统发现异常 让进项税转出 需要转出的增值税是25000元 因为增值税申报表要从2024年4月开始更正 我更正到2025年7月 原有的留底不够冲减这个进行税额 需要缴纳18000元 但是更正到2025年7月我没有缴纳这部分增值税 我一直更正到2026年2月增值税申报表,帐上有部分留底 可以冲减部分的增值税10000元,剩下的8000元直接用银行存款缴纳了 现在税务局说这张发票又没异常了 可以更正过来了 那我2026年的增值税申报表的10000元和8000元怎么填 才能作为留底
老师,混疑土运输费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老师,开业的时候进了比较多的货,都是老板自采的。当时是直接就挂自采的。这些自采很多都没有进货单。或者公司名是E公司,F公司G公司。 这些自采的大部分没有发票,现在这些自采缺票的,管理者想都从A公司开。 这样是不可取的是吗?我告诉不能这么开了,他们执意要。这会我怎么办才好。
双随机稽查自查报告,商贸类型企业主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妥善些
印度尼西亚公司会给我们提供国内公司名称抬头的发票吗?还是说印度尼西亚没有发票,只有海关缴款单??
同学你好,印度尼西亚会提供形式发票。没有国内这样的发票。
那国内抵扣增值税,还是得用海关缴款书呗,向这种个人给印度尼西亚公司公户付款购买货物,海关缴款书上可以显示国内公司名称吗?还是说只能显示那个个人的名字?
同学你好,是的,用海关缴款书。可以显示国内公司名称。以公司名义进口即可。
那付关税的时候怎么付?用国内公司名字打款吗?
同学你好,是的,最好国内公司名字打款。
那如果是个人购买印度尼西亚公司货物,个人对滴对方公司公户户,货物不进国内,由印度尼西亚的客户自提,这种我们还能取得关税缴款书吗?这种怎么操作?
同学你好,这种不能取得关税缴款书,直接国外采购,国外销售,免增值税处理就行了。
关键是我们从国外a公司采购,然后卖给国内a公司,然后国内a公司卖给国外的b公司,只不过物流没有,国外的b公司直接去国外的a公司自提货物,我们得给国内的a公司开票,我们如何取得进账发票,还能抵扣税额吗?
同学你好,这种情况下,开票给国内公司,可以按出口处理,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可以使用国外公司的形式发票做进项,就是不用抵扣增值税了。
这个是不是就是所谓的形式发票?那这种发票抬头就得是我们公司名字是吧,不能是那个付款个人的名字吧!这种情况下,怎么出口处理?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嘛,我们就是普通的商贸公司,不是进出口公司!
同学你好,是的,这就是所谓的形式发票。这种发票抬头就得是贵公司名字,不能是那个付款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下,根据签订的协议,或者出具说明进行出口处理。需要去税务局备案,贵公司是普通的商贸公司,不是进出口公司!如果经常做这个业务,就需要办理进出口许可证了。
这种情况下我们给国内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你说可以免税,怎么个免法?票面税率显示免税吗?还是说需要有特殊处理?
我们公司这种情况,也算是出口吗?从国外买,然后卖给国内公司a,然后国内公司a,卖给国外公司b,
同学你好,这种情况下不能给国内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开普通发票,可以免税。票面税率显示免税。
这种也算是出口嘛?不太理解!能解释下吗?
同学你好,公司这种情况,也算出口的。这是出口的特殊形式。因为业务是在国外发生的。只是货物没有进国内,就直接在国外卖了。
那我们开给国内b公司,用普通发票,然后税率显示免税,那国内b公司卖给国外b公司时咋开票?
同样显示免税吗?国内b公司是不是也得去税务局备案呢?
同学你好,国内B公司开票给国外一样的免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