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收入准则,第八条 企业应当区分下列三种情形对合同变更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一)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商品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商品单独售价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二)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或已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或未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未转让的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的,应当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三)合同变更不属于本条(一)规定的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应当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应当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11.2x1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8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截至2x19年12月20日止,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500万元。2x19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附加装修办公楼和建造一栋职工宿舍楼两项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5400万元(其中装修办公楼1400万元,建造职工宿舍楼4000万元,假定均能够反映新增服务的单独售价)。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新增的装修办公楼服务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B.新增的装修办公楼服务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C.新增的建造职工宿舍楼服务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D.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行部分与新增的装修办公楼服务和建造职工宿舍楼服务合并作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1.2x1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8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截至2x19年12月20日止,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500万元。2x19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附加装修办公楼和建造一栋职工宿舍楼两项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5400万元(其中装修办公楼1400万元,建造职工宿舍楼4000万元,假定均能够反映新增服务的单独售价)。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新增的装修办公楼服务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B.新增的装修办公楼服务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C.新增的建造职工宿舍楼服务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D.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行部分与新增的装修办公楼服务和建造职工宿舍楼服务合并作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1.2x1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8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截至2x19年12月20日止,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500万元。2x19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附加装修办公楼和建造一栋职工宿舍楼两项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5400万元(其中装修办公楼1400万元,建造职工宿舍楼4000万元,假定均能够反映新增服务的单独售价)。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新增的装修办公楼服务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B.新增的装修办公楼服务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C.新增的建造职工宿舍楼服务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D.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行部分与新增的装修办公楼服务和建造职工宿舍楼服务合并作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2019年2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额为200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在乙公司自有土地上为乙公司建造一栋办公楼。截至2019年12月20日止,甲公司累计已发生成本6500万元,2019年12月25日,经协商合同双方同意变更合同范围,附加装修办公楼的服务内容,合同价格相应增加3400万元,假定上述新增合同价款不能反映装修服务的单独售价。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上述合同变更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A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独合同进行会计处理B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C.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单项履约义务于完成装修时确认收入D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作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老师好,这题中C是出自己入收章节中那个例题解说 呢? 12.下列表述中,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的有( )。 A.合同变更日已转让商品与未转让商品之间可明确区分,新增合同价款未反映新增商品单独售价,应视同原合同终止 B.航空公司授予乘客的奖励积分应当作为确认相关机票收入当期的销售费用处理 C.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应当按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的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D.按高于公允价值达成的售后租回交易中,销售对价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处理。 【答案】B
这不属于第二条么
题中的情况应该属于第三条
为啥呀 这个商品不可明确区分么?一个是房子一个是装修 可以区分呀
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商品与未转让的商品之间不可明确区分的,说的是已完成的办公楼建造6500万,与剩下未建造部分不可明确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