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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何破产案件会是在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应该是债务人公司所在地吗?

老师:为何破产案件会是在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应该是债务人公司所在地吗?
2022-11-08 23:49
答疑老师

齐红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财税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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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09 00:04

您好,学员。 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指企业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两者间是并列关系,不存在先后顺序问题。由于债务人的主要营业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可能并不在同一地方,因此,不同的法院对破产案件可能同时享有管辖权。 为了解决可能存在的不同法院就同一破产案件都享有管辖权而引发的管辖冲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中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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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红老师 解答 2022-11-0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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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学员。 确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必须先确定债务人的住所地。对于“住所地”的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规定,法人的住所地是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营业地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办事机构所在地通常是指企业管理机构的办公地点,两者间是并列关系,不存在先后顺序问题。由于债务人的主要营业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可能并不在同一地方,因此,不同的法院对破产案件可能同时享有管辖权。 为了解决可能存在的不同法院就同一破产案件都享有管辖权而引发的管辖冲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一条中规定:“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2-11-09
你好;  要看债务人 是个人还是公司哈   
2022-11-16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A选项,考查地域管辖的确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A选项正确,不当选。 B选项,根据《民诉解释》第4条的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1年以上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所以B选项错误,当选。 C选项,考查身份关系诉讼的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C选项正确,不当选。 D选项,考查地域管辖的确定。根据《民诉解释》第5条的规定,对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D选项正确,不当选。
2023-10-23
买卖不破租赁,即使是破产,因原租赁合同签订在前,所以需要等租赁合同效力履行完毕之后才能解除合同
2024-04-08
你好,其实是中级的,因为他在市区,在县城的话是基层
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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